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售卖电子烟应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办法》提出,“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考虑到政策的出台、实施有个过程,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办法》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鉴于《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目前,距离过渡期结束只有3个多月的时间,岳阳市场上电子烟的销售情况如何,消费者对于新政策持什么样的态度,监管部门会采取怎样的行动,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味电子烟仍在正常销售
草莓香芒芒、蜜瓜香槟、手打柠檬冰、玫瑰晨露……在城区步行街附近,一家品牌电子烟商店货架上摆着颜色各异的“烟杆”和各种口味的“烟弹”。
在附近另一家电子烟专卖店,店内的“烟杆”款式多样、五花八门,还有专门包装“烟杆”的烟壳,可以让“烟杆”看起来更时髦,“烟弹”大多是水果味。销售员说:“目前店里每天大约卖一二十根电子烟,以水果味为主,消费者以女性居多,占60%。”
走访中,不少消费者称,一开始是因为电子烟口味多样、外表好看被吸引的。“电子烟味道好,而且方便携带,所以一直在抽。”一名年轻服装店老板说。
“为了戒烟我专门买了一个电子烟,我喜欢果味的。”长期抽烟的黄女士说,本想用电子烟代替香烟,没想到电子烟也上瘾了。
对电子烟口味的管控是否劝退了部分消费者?记者随机采访了多名电子烟使用者,其中60%表示,如果将来“水果味”电子烟禁售,将考虑戒烟。
“到时候不能售卖调味电子烟,店里的销量肯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情况还要等国标产品上市才知道。”一电子烟零售户户主对此表示了担忧,但也对国标电子烟充满了期待,电子烟有了统一的标准,可以让大家更健康地抽电子烟,市场竞争也会更加有序。
便利店下架电子烟
“现在已经不让卖电子烟,卖电子烟被举报的话,产品会被劝导下架。”城区站前路一便利店老板告诉记者。近日,记者走访岳阳街头多家超市、便利店、副食店、烟酒专卖店等,均未看到电子烟产品。
为何街头便利店不再出售电子烟产品?岳阳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5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因此,上述便利店、烟酒副食等商家虽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在未变更烟草经营许可范围前,只能出售普通的卷烟,不能出售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同时,因为法律法规上的盲区,此前有些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也在售卖电子烟,如今这些商家也须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才可售卖电子烟。据悉,目前岳阳城区已办证电子烟零售户共20户,市民若发现其他未办证超市、便利店售卖电子烟,均可向烟草部门举报。
监管部门: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目前市场的情况,岳阳市烟草专卖局专门联合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子烟市场监管“洞庭净雾”专项行动。针对已办证的电子烟零售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排他性经营、向未成年人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针对既存未办证零售户,重点是敦促其守法诚信经营,尽快消化调味电子烟等非国标电子烟产品;针对仍在经营的非既存市场主体,对其主要通过开展政策解读,着重提醒经营风险以及过渡期后相关法律责任。同时,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办法》等相关政策知识,并开展普法进校园,联合多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清理整治行动。
据了解,2021年3月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对悦刻电子烟、雪加电子烟、福禄电子烟、yooz电子烟等厂家或经销商涉嫌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立案6起,罚没入库107万元。市烟草部门立案查处了4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4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公安部门破获了2起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案,抓获吸毒违法人员9人。2022年4月,公安部门破获1起容留他人吸食“上头电子烟”毒品案。
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线
6月1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已经在当日9点正式上线。这意味着,电子烟行业迎来“一烟一身份”的监管时代。
公告显示,该平台上线后,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主体,可上平台进行交易会员注册登录,熟悉平台各项功能操作,开展相关交易及进出口备案。
依据《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不得通过电子烟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渡期结束后(9月30 日之后),在该平台以外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的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业内人士表示,在平台规范下,电子烟生产端的安全、销售端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等都有了强制的规范,而平台的上线运行,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约束电子烟行业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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