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并提出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之后,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电子烟专卖店大多开在商场内 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标牌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近日,记者在石家庄走访看到,电子烟门店大多开设在大型商场内。一些客流量较大的商场里,电子烟门店数量可以达到三家以上。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并没有单独开设在中小学附近的电子烟门店。
这些专卖店、展柜都在醒目位置放置了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牌。“顾客购买电子烟时需要先核验身份证信息,如果被主管部门查到向未成年人出售了电子烟,门店直接就会被查封。”一家电子烟门店的销售人员说,门店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调味电子烟去库存 10月起全面禁售
记者走访石家庄市多个电子烟品牌门店看到,调味电子烟还在继续销售。
电子烟专卖店展示柜上的调味电子烟。
在石家庄市勒泰中心地下一层的一家电子烟集合店,货架上摆放着悦刻、柚子等多个品牌近百种口味的电子烟烟弹和十几种颜色各异的烟杆。销售人员介绍,现在卖得最好的依然是各种口味的调味烟弹,“《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之前,3月份调味电子烟曾经短暂涨了一小段时间,每盒涨了二三十,现在又恢复原价了。”销售员透露。
在勒泰中心二楼的悦刻电子烟专卖店,烟弹、烟杆等产品在货架上整齐摆放,展示柜上陈列了30多种口味电子烟。销售人员称,薄荷、青提、龙井等热销口味已经断货了,“工厂已经停产调味烟了,现在等待国家下一步政策。”
《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5月1日以后调味电子烟被禁止售卖,为什么专卖店还在销售?记者走访的多家电子烟销售人员均称,国家烟草局又发了新的通知,设置过渡期到9月30日。
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河北分中心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工作人员称,《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以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调味电子烟设立了过渡期,这也就意味着市面上现有的调味电子烟在过渡期前仍可正常销售。但从6月1号开始,河北省将办理电子烟的零售许可证,门店必须持证销售符合规定的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销售将会步入正轨。
网友:希望加强监管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市场售卖的电子烟中,90%以上是调味口味,比如:水果味、糖果味、薄荷味等,再加上漂亮又炫酷的外壳,很容易吸引追求新鲜感的青少年。
“电子烟的各种调味口味容易让人放松对烟草的警惕,尤其是青少年,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市民李女士称,“《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电子烟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从而帮助控烟、降低青少年群体的吸烟率。”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电子烟企业要严格遵守规定,将《电子烟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减少电子烟带来的危害。”石家庄市民王女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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