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江苏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售卖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行动中,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城区的万达广场及湖滨新区大学城周边的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看各商家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销售电子烟行为,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
商家金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绝对不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后续的话,就像水果味的不可以卖的我们也陆续下架了。”
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向电子烟经营者详细介绍了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提醒广大经营者调味电子烟产品将于10月1日起禁止销售,积极引导电子烟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
“我们对国家的相关要求规定非常了解,而且也非常支持,因为以后越来越规范,对整个行业是利好的。”商家俞先生说。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执法人员9人次,检查电子烟经营户8户,未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电子烟行为。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致宣告诉记者:“向商家宣讲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相关政策,劝导商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我们要联合多部门对电子烟的销售进行检查,尤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及香烟的零售户,我们要进行严格监管,严肃地查处,为我们辖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区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副科长倪绍辉说。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