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进入了“有标可依”的时代!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0月1日起实施。据悉,文件规定了电子烟设计与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详列了针对电子烟烟具、雾化物等的试验方法,并就电子烟产品的标志及说明书作出了明确要求。
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电子烟曾一度身披“时尚”“健康”“戒烟”的标签俘获众人心。电子烟果真如宣传所说“无毒无公害”?须知,尼古丁等有害物质仍是各类烟草制品的核心消费成分。与卷烟相比,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其高风险性不容忽视。
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商家以花式宣传掩盖吸烟危害,通过微信小程序等新媒介变相售卖电子烟。而且,“加味”成为不少店铺招揽青少年群体的新招数,市面上充斥着诸如薄荷味、糖果味等新式口味的电子烟。利用监管漏洞,有的人甚至往烟油里添加违禁的毒品成分,更有甚者在朋友圈大肆兜售大麻电子烟等违法品。
电子烟应告别“野蛮生长”已成社会共识,并逐渐得到官方的认可与支持。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标准,到《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两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再到今年10月1日新规将正式落地实施,公众亲历了电子烟“有标可依”的进阶之路,更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担当作为。
强制性国家标准不仅要制定好、宣传好,更要使用好、监管好。这就要求相关责任主体积极作为,电子烟生产企业要严格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认真提升各环节的生产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行使好检查、监督职权,以看得见的硬举措守护好烟草市场的健康运行。“吸烟有害健康”,针对中国烟民数量超3亿的现状,给电子烟立规矩是一方面。此外,或许我们能从去年的世界无烟日主题——“承诺戒烟,共享无烟环境”中找到另一番启示。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