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预示着5月1日正式实施后,国内电子烟市场所有水果调味品类和开放式注油品类的电子烟产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今后消费者只能购买到烟草口味品类的电子烟产品。
在过去近20年的发展中,电子烟产品的形态演变主要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封闭式、开放式可注油仿真香烟品类,第二阶段是开放式可注油大烟品类,第三阶段是小烟品类,小烟品类又分为开放式可注油类、封闭式换弹品类、一次性品类等。这期间,不管电子烟产品形态如何演变,以水果调味为主,烟草味为辅的电子烟消费市场的格局始终不变。据业内专业人士估测,包括水果味等在内的调味电子烟为市场主流,市场占比超过90%。
那么,究竟为何要禁售水果调味类、开放式注油类的电子烟产品,背后基于什么样的监管考量,是否会影响国内电子烟消费市场的规模。
第一,监管潮的来临。近几年,世界各国相继出台有关电子烟管理政策。2019年,美国爆发疑似与电子烟有关的肺炎症状,间接加速了各国政府加大电子烟的监管力度,规范电子烟发展,全球范围内迎来电子烟监管潮。
国内对电子烟的监管,始于2018年,先是提醒再到警告,从温和到强硬,到2022年《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国内电子烟正式进入法制化发展时代。值得注意的是,制定《电子烟管理办法》依据的法律文件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此可推断,任何对未成年人构成潜在危害的产品和行为将被依法取缔。
第二,水果味的诱惑属性。禁止水果调味品类的电子烟产品,始于美国。2019年,鉴于美国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情况泛滥,该国FDA开始讨论禁止非传统烟草口味的各种水果调味品类的电子烟产品在市场上流通,理由是该类产品具有诱人的甜美味道,容易吸引青少年使用,加上部分品牌商家毫无底线地向青少年推介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销售水果调味品类的电子烟产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参考了美国同行的做法。当然,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禁售该类产品有理有据,无可厚非,从源头上掐断了青少年使用电子烟的主要诱因。
第三,上头电子烟的出现。这些年,涉毒的“上头电子烟”产品的严重泛滥,已经公安机关列入打击对象。上头电子烟”是一种被不法分子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人为掺入到电子烟油中的新型毒品,对人体危害极大。
开放式注油品类的电子烟产品,支持消费者自行注油实现循环使用,不仅节省消费成本,也满足消费者对不同烟油口味的需要。遗憾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伺机利用该类电子烟产品的这一特点,违法传播毒品。
鉴于此,《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开放式可注油品类的电子烟产品,可以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该类产品成为不法分子传播毒品的工具。
第四,众所周知的原因。市场上各种各样的水果调味品类的电子烟产品严重泛滥,不仅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烟草行业的市场秩序。因此,禁售该类产品,让电子烟回归烟草本质,更便于监管,符合两个至上的监管底层逻辑。
最后,禁售水果调味类、开放式注油类的电子烟产品,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从消费者角度看,将无法购买该类产品,无法满足对水果类口味的习惯偏好,必然作出新的选择,要么选择适应烟草口味类,要么放弃电子烟产品。从消费市场角度看,没有了主流水果调味类支撑的电子烟市场或可能会失去一部分消费者,短期内国内整个消费市场规模会出现比较大的变化。
为此,不论是消费者,还是市场方和监管层,都需要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变化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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