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的快速发展给整个社会带来了许多困扰。一方面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使之成为整个社会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电子烟带来的监管难题,成为相关部门的难题。特别是电子烟时尚大气的外观,成为众多未成年人心中所谓的潮流代表。这些,都是电子烟监管所遇到的难题。
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切实将电子烟监管工作做深做实,按照“线上查、线下管”的工作思路,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中心、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联合行动,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情况进行集中行动,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其中,我国改革开放的先发地深圳,开出了全国第一张电子烟罚单。
在贵州,毕节黔西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黔西市某小学门口有商铺向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黔西市烟草专卖局立即对举报信息进行甄别,迅速展开外围走访调查取证工作,对该商铺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商铺确有向未成年学生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取证,黔西市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检察院等部门对经营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在辽宁,鞍山海城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海州区某影院旁边某品牌电子烟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辽宁省局、鞍山市局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询问当事人、核对身份信息、核实销售凭证等,查实该电子烟店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开出了辽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7元,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积极落实国家局相关工作部署,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其中,固镇县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电子烟体验店进行现场检查,提取交易记录,询问涉案人员,固定相关证据,当事人张某某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警示设置和年龄核验要求,依法对体验店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国性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但在很多地方,电子烟相关法律条文尚未得到有效的宣传。
对此,小编认为要真正实现电子烟的有效监管,真正做到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要做到四个常态化,即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联合执法协调常态化、畅通举报监督常态化。只有集中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对所有烟草制品进行监督,才能真正从根本上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