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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过渡期预计7到11个月:代理商和店主莫慌,正常经营,时间足够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蓝洞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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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感于多个电子烟微信群的店主@蓝洞,称「突然发现」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稿竟然规定了预计实施时间,「好像感觉」之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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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通知,很多人确实没看到,以至于出现了信息偏差。

国家烟草总局官网11月30日发布后,蓝洞对此进行了报道,证明不是部分店主误认为的后期加的时间。

我们不能苛求每一个店主都十分熟悉每一项政策和通知。

最近半个月,电子烟监管连续发文,店主要熟悉政策和通知,好一通忙活,但最终还是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状态。

问题的核心在于,大家不知道监管政策生效的时间点大概在哪里,一些代理商和店主惊慌之下选择了闭店或者甩货,或者不再进货躺平。

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保障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决定》公布施行之日至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正式出台、实施,设置一定的过渡期。

过渡期预计会有多长?这便成为了电子烟从业者必须关注的问题。

蓝洞上次预测电子烟国标最早可能5月生效,最晚7月生效,是根据上面的通知来推算的,但发现还有更多必须经过的环节没有考虑进去,今天我们将仔细捋捋监管可能的时间轴,方便大家进行规划和安排。

我们认为,电子烟监管实施(过渡期结束)的前提是电子烟国标的生效,可以据此来推测过渡期。

这也是有依据的。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五条,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

以下预测均根据现有监管文件公开的「时间节点」和「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相互结合来进行推测。

过渡期到底有多长:预测7个月-11个月

1、明确公开的第一个时间节点。

《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7日,共计15日时间。因为包含在国标征求意见期内,可暂时忽略。

2、明确公开的第二个时间节点。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报送期为: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21日,共计15日时间。因为包含在国标征求意见期内,可暂时忽略。

3、明确公开的第三个时间节点。

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月29日,共计两个月时间。

依据来自《强制性国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组织起草部门应当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拟订的过渡期,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六十日。紧急情况下可以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但一般不得少于三十日。

所以,这就是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期时间为2个月的依据。

4、报送标准的第四个时间节点。

当电子烟国标征求意见期结束以后,相关的正式报批文件也有时间规定。

根据《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通过技术审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总公司企业标准以及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要根据审定结论,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一般要在1个月内形成标准报批稿;未通过技术审查的,牵头承担单位要根据审定结论,对标准送审稿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技术委员会再次审查。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一个月内,国标报批稿要提交,我们再结合1月29日这个征求结束期时间推算,再加上一个月形成报批稿,最新时间节点来到了2022年2月28日。此时间点具备弹性。

5、授权批准的第五个时间节点。

电子烟国标报批稿送审后,假如一切都没有问题,这块也有流程和时间规定。

《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标准由国家局审查后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报批时间。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项目计划下达到报送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从收到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到授权批准发布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假如用了最长2个月报批,结合第四个时间节点2月28日,电子烟国标发布的最晚时间将来到2022年4月28日,约等于2022年5月。此时间点具备弹性。

上述情况是电子烟国标发布的最晚情况,但如果报批使用的是快速流程,形成报批稿时间不需要1个月,比如取中为15日,主管部门审批时间不需要2个月,比如取中为1个月,那么,这种情况下最快的国标发布时间点可能会在2022年3月。

6、明确公开的第六个时间节点。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通知,电子烟国标将在发布后3-5个月内正式实施。

如果按照发布的最早时间2022年3月,正式实施的最早时间为2022年6月,最晚时间为8月。

如果按照发布的最晚时间2022年5月,正式实施的最早时间为2022年8月,最晚时间为2022年10月。

也就是说,如果从国标征求意见稿发布起算,主管部门给从业者留出的过渡期为7个月-11个月。

7个月计算方式: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6月。

11个月计算方式:从2021年12月到2022年10月。

过渡期核心原则:消化存量,不做增量

过渡期也是强制性国标必须要预留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过渡期是指从标准发布到标准实施的时间段。

之所以设置过渡期,既是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顺利过渡到生产(或提供)满足新标准的产品(或服务)留出时间,也是为消化已经上市的产品留出时间。

由于不同产品(或服务)涉及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等差别很大,无法对过渡期进行统一规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过渡期的设置原则,即在标准起草时,应充分研究标准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改造、成本投入、老旧产品退出市场时间等各类复杂因素,谨慎提出过渡期的建议。征求意见时,要求将拟订的过渡期同标准一起征求意见。

这个过渡期,对电子烟行业有什么影响?

根据主管部门的通知,在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也有很多限制。

过渡期内的整体生产经营原则可以理解为:消化存量,不做增量。

  • 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现阶段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暂不受理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生产、零售的许可和产品登记申请;

  • 暂不受理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市场经营主体新增电子烟零售业务许可范围的申请(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暂不核发各类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

  • 现阶段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

  • 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

  • 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和上市新产品;

  • 暂停新的电子烟进口。

核心要点是,生产企业不新建新生产能力,品牌企业不上市新产品,店主不开发新的零售点,并且无法核发营业执照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总结起来就是,给你们一定过渡期消化存货,如果国标实施以后,这批货都将是不合规产品,就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了。

过渡期结束后,随着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及其配套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获得准入许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方可开展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过渡期内需要理顺产品申报、入库、批发和零售流程、电子烟全国交易管理平台研发上线、生产企业合规产品可追溯流程、按照国标准备新产品。这又将是一个新世界,以后再表。

蓝洞建议:时间足够消化库存,正常节奏经营,别轻易闭店

对于生产企业和品牌来说,在过渡期内把库存出掉,是重要事项,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类企业的库存压力会比较小,但更大的压力来自,如何获取合规的许可证。

从店主的角度来看,根据我们的推算,过渡期7个月到11个月,有足够的时间让代理商和店主安心干到明年的第二季度,也有足够的时间消化库存,但也不宜过度囤货和急于甩货,别到时候市场上严重缺货,你却只能干瞪眼着急。

同时也别囤货太多,就怕砸手里,按照此前正常经营节奏进货是最好策略。现阶段最应该做的就是保持日常经营节奏,不开新店,但务必要守住老店不要轻易闭店。
守住老店为什么重要?闭店之后过渡期内禁止开新店,过渡期结束后,要再新开电子烟店估计会很困难,但如果你是老店,有可能主管部门会采取人性管理办法,比如维持和尊重现状。

而且,现在闭店的话,代理商、品牌商都会被影响,你也可能失去原本属于你的机会。

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店主们可以在过渡期时间内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自己的计划。

过渡期大概阶段推算出来后,大家也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做事不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以上,仅代表蓝洞根据公开政策和条例的分析,不代表其他方观点,仅供大家参考。如有偏差,以主管部门为准。

说句题外话:

这几天,我们陆续接到了各地店主的反馈,部分地区直接不让店主卖电子烟了,或者存在其他过度执法行为。

国家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12月2日明确表示过,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恳请各地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和遵守国家局规定,不宜对辖区内电子烟商户现阶段进行禁售或者过度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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