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听说了吗?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呢。”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红旗零售户诚信互助小组会议上,小组长冉秀月说道。
“听说了。在这个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我还专门学习了。”组员刘学章敲了一下桌子,骄傲地说:“国家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双手赞成。”
“决定有哪些内容呢?”有组员好奇地问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新增条文说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刘学章拿出手机读道,“征求意见稿得听组长给大家解读下。”
冉秀月讲解道:“‘东方烟草报’微信公众号上的推文提到,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有: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加强电子烟生产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从事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市场主体须相应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这个管理办法会立即施行吗?”有组员问道。
冉秀月答:“大家可以看我分享到群里的文章。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从决定公布施行之日至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正式出台、实施,设置一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过渡期结束后,获得准入许可、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方可开展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
就这样,小组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了,大家都相信新规的陆续出台有助于营造良好市场状态,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