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近期发布了更新后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相比于2019年的版本,这份征求意见稿在内容上做了大幅度的删减和调整。行业内对意见稿明面上的含义已经做了许多专业的解读。同时笔者以为,这份意见稿所隐含的一层重要意思也不容忽视,这层隐含意思便是:电子烟是用来给烟民替代卷烟的,而不是用来给未成年人和原来不抽烟的人追赶时髦的。简而言之便是四个字,烟抽不耍。
“烟抽不耍”是如何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体现的呢?首先,意见稿在口味上对电子烟做了限制。如,意见稿在第4.3.3.1规定,雾化物添加剂的使用不应使产品呈现对未成年人有诱导性的特征风味;在第4.3.3.4规定,雾化物中不应使用与能量和活力有关的添加剂和兴奋剂,不应使用可能使消费者产生有益健康或降低危害误解的物质;在表B.1中限制了只有122种添加剂可以添加。其次,意见稿在4.3.1.1明确了烟碱只能用烟草提纯烟碱,且在5.2.1规定烟碱含量不得高于20mg/g。这便从源头上提高了电子烟的成本,且降低了其击喉感,从而限制了电子烟的成瘾性和吸引力。第三,意见稿在产品形态上也对电子烟作了限制。如,意见稿在5.1.3明确提出电子烟烟具应具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和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并在7.1规定电子烟应该标注健康警语。
“烟抽不耍”的理念并非我们国家的首创,也是目前国际上较为一致的看法。就拿PMTA申请来说,到目前为止,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仅通过了英美烟草旗下雷诺烟草(RJ Reynolds)公司的三款烟草口味,且外型酷似香烟的一次性产品,而对包括雷诺烟草申请的10份调味电子烟在内的超过100 万种调味电子烟产品颁发了营销拒绝令 (MDO)。原因在于FDA认为,这些被拒绝的产品“缺乏足够的证据表明使用该调味产品不会带来公共健康问题”。此举意味着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成熟的烟草市场的监管机构同样认为,电子烟是用来给烟民替代卷烟的,而不是用来给未成年人和原来不抽烟的人追赶时髦的。
国内外监管机构的这些举动表明,监管者似乎比较倾向于认为,电子烟的本质在于其是传统卷烟的替代品。所以说,电子烟就不应该过分追求时尚和时髦。毕竟过去几十年全世界一直在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其目的就是让青少年和不抽烟的人讨厌吸烟,如果现在反倒又给电子烟开绿灯,多少有些开历史倒车的意思。
而笔者个人以为,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到底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支撑起整个电子烟产业的雾化技术。退一步讲,即便电子烟追求时髦之路受到了限制,是不是就等同于雾化技术也受到了限制呢?很多企业就不这么认为,他们投入开发了医疗雾化产品,美容雾化产品以及不含有尼古丁的芳香保健类产品。雾化类产品的未来没准真会应了那句老话,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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