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门头沟区烟草专卖局收到举报线索,举报人称该区天街某电子烟零售商店涉嫌向未成年人售烟。接到举报后,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专卖局第一时间出击,对涉事商店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当事人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现场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调取店内监控、比对销售小票发现,11月23日上午10时许,当事人确实存在涉嫌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且只是口头询问年龄,未核验身份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违法事实基本确认后,执法人员现场固化证据,发放了《询问通知书》,于11月25日上午对当事人进行详细询问。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下一步,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将缜密调查、坚决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与区烟草专卖局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