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子烟作为传统烟草制品的替代品,其受众不断增加,同时也对未成年人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南京市溧水区烟草局,对城中心商业步行街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电子烟专项检查,彻查电子烟非法销售行为。
检查人员共走访5家电子烟销售点,逐一查看销售点亮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者是否落实明示承诺,张贴《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警示标识。同时,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也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检查人员依此检查经营点是否存在违法发布电子烟广告行为,并通过询问、查验购买者身份证的方式检查购买者年龄。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向销售人员强调要合法开展日常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此次检查中共4家未按要求在经营范围中标注“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检查人员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于3个工作日之内依法变更营业执照。截至目前,4家经营单位均已整改到位。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溧水区烟草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销售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电子烟及烟油等相关部件,可拨打12313或12345反映情况,请大家参与社会监督,发挥自身力量,共同保障未成年人不受烟草制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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