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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烟草、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集中整治

2021年07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杨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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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好全市卷烟市场秩序,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近日,云南玉溪市各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根据玉溪市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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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联合卷烟营销和物流相关部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集中整治)

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售烟商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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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联合卷烟营销和物流部门清理整治校园周围经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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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采集校园周围经营户和电子烟经营实体店相关信息)

认真贯彻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按省、市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各县(市、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不得在幼儿园、中小学周围设置售烟商户的新要求。全面采集幼儿园、中小学周围经营户、电子烟经营实体店等相关信息,劝导“红线内”校园周围持证户主动退出。对换址经营的,可在新址继续保持原经营档位;对仍然原址经营的,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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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电子烟实体店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志)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组织辖区卷烟零售户、电子烟实体店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或专用宣传标识,对已有磨损、残缺、模糊不清的标语标识全部进行更换,做到售烟网点警示标志设置全覆盖;组织在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电子烟经营实体店、电子烟专柜、电子烟品吸点等场所张贴警示标志和《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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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督导组现场规范各县市区电子烟实体店宣传灯箱、海报、立牌,拆除、遮挡“烟”字和“尼古丁”字广告,防止电子烟危害未成年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2018年第26号、2019年第1号通告精神,持续巩固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成效,全面加强电子烟线上线索收集,建立全网动态监测机制,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严厉打击利用烟草废弃物非法提取尼古丁行为,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压实主体责任,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开展市场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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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未成年保护等相关政策制度宣贯,提升玉溪烟草信用体系建设知晓率,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营商合力)

  清理“有证无址”“一址多证”“证址不符”“人证不符”“证照不符”、两个连续六个月未经营等零售许可证不规范管理使用行为,查处无证经营卷烟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卷烟市场秩序;查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卷烟、走私卷烟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查处非法渠道卷烟销售违法行为,增强卷烟零售户规范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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