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公共区域成了“吸烟室”,
烟民过了瘾,可邻居却遭了殃,
到底谁能来管?
近日,
家住上海新闸路1068弄
的邸女士向媒体求助:
她家隔壁住着一位
30多年烟龄的“老烟民”
经常在公共楼道里抽烟,
自己进出常常被二手烟呛到。
根据邸女士提供的视频,
这位“老烟枪”差不多
隔半小时就要出来抽趟烟。
而邸女士所住的楼栋
为两梯三户,
邸女士是中间户,
这位爱抽烟的邻居为东侧住户。
楼道窗台边还放着他
抽烟后用来收集烟灰的瓶子。
为什么他总是在公共楼道抽烟呢?
原来这位邻居的太太
也反感他抽烟,
不让其在家抽烟。
邸女士认为,
他太太害怕得肺癌,
但是不能把风险转嫁给邻居啊。
为此,
邸女士数百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连民警也曾上门做过工作,
但这一现象却始终未得到实质性改善。
记者联系到了东侧住户的妻子
对方“无奈”表示:
我也不想他抽烟
我们查出来都是有肺结节
目前先生抽烟频率已从
一天一包减到一天抽10根了。
妻子还表示,
已经让先生尽量去楼下抽烟了,
但有时候下雨或者不高兴下去了,
他就在楼道窗户旁抽
平时这扇窗是24小时开着的。
在邸女士提供的一份录音中,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居民区我们没有执法权,
就是哪怕我们查到了,
按照法律法规我们都不能处理。
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立法的时候,大家考虑的是邻里之间、公摊面积就是不算在一个公共区域,例如两梯四户、或一梯两户,这个区域就算你们几家的,别人是轻易不能到你家来的,所以就没有在公共场所的范围内;所以这块有投诉的话,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各个部门都没有管辖权。
所以问题就出在对“楼道”的定性上:
✦ 如果楼道被界定为非公共场所,而是居民的私人场所,那么这就是居民间的纠纷;
✦ 而如果把楼道界定为公共场所,那就可以依照控烟条例,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违规吸烟的个人依法处罚。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控烟工作的监督执法,
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为此,记者找到静安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
请教了楼道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问题。
得到的答案也是模棱两可。
江琼 静安区卫健委 监督所副所长
居民楼很多是商品房,商品房是包括公用面积的。严格来说,过道是属于业主产证上的,还是公用面积,我们也不能确定,所以,我们只能说卫生监督部门在法条规定的范畴内都是进行监督执法的。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
抽一根烟只需一两分钟,
我们接到投诉再过来,
在现场不一定能抓到现行,
然后抓到现行,他要不听劝阻,
我们才能进行处罚,
所以对居民楼抽烟,
行政处罚手段就很少。
相关专业人士则又有不同的意见。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陈德认为:对于居民楼道场所,一定是属于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法定禁烟场所,这一条禁烟场所管理部门,是我们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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