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作为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容易出现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问题,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侵害其身心健康的隐患。
针对有学生校园吸烟的现象,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迅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未检干警前往康巴什区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等中小学附近以及辖区部分商超进行实地走访,重点查看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电子烟销售网点、电子烟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违规违法产品、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志。
此次走访中,检察机关提醒电子烟经营者要持续加大对销售对象的身份核实力度,严格拒绝未成年人的购烟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
传统烟草制品有害身体健康,这个观点已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但电子烟作为一种新型烟草制品,打着“辅助戒烟,加热不燃烧,无害健康”等的幌子粉墨登场,有愈演愈烈之势。虽然国家已明文规定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但部分裹着“绚烂外衣”的电子烟依旧在向未成年人群体渗透,一些潜藏的风险也值得警惕。
控烟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将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持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落细,携手相关行政机关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