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施行以来,“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烟草专卖作为法律明确的履责主体,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专属时刻”,可谓责任在肩、担当在行。一年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立足落实法律法规“最后一公里”,以“零容忍”的态度,扎实开展校园周边卷烟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强监管
不断拓宽管控渠道
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区职能部门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机制,打造联合执法“共同体”。在区教育局协助下,核实掌握区内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具体名单,认定明确消防安全通道、教职员工出入口、学生进出通道,精准划实校园周边卷烟经营“红线区”;与区市监局整合执法力量,聚焦“开学季”、“放学季”等“高危”时段,严查无证户伺机公开及暗中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共同治理校园周边“烟火气”。
执法实践中,基于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和经营者存在“发现难、难预判”的情况,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抓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发挥“第三只眼睛”作用,依托“12313”、区长信箱等投诉举报平台,对3起群众举报线索开展定向调查,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提效能
推进分类施策治理
针对校园周边许可证未到期持证户,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采取“专人办理、专人核查”方式,对主动提出变更、换址经营的,按照区局合理化布局规定给予适当的放宽政策。针对校园周边无证户,采取“依法取缔+有序转化”方式,对积极配合的,引导其择址经营、纳入管理;对拒不听从的,严肃查处、坚决取缔。目前,取缔率达到100%。
针对校园周边电子烟实体店,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到店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典型案例,张贴维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警示标语和两部委公告,劝导提醒经营者自觉落实明示承诺要求、履行年龄核验责任,循序渐进延伸监管“触角”。
防风险
探索案件查处标准
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在成功查处6起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的基础上,一方面规范取证标准,合法固定监控视频、支付凭证、收银小票、销售台账及身份认定等“第一现场”证据,以执法“铁证”准确定性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再造处罚流程,在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基础上,研究梳理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等立案标准和处罚依据,以责罚有力达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震慑效果。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龙泉驿区烟草专卖局将依法依规推动电子烟监管落地,持续巩固校园周边卷烟市场整治成果,切实扎紧筑牢守护未成年人的禁烟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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