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是烟民的最爱。他们在忙碌劳累之余,在压力困扰之下,在烦恼侵袭之际,在身心怠倦之时,在思维受阻之刻,总是习惯地掏出一支烟,点火、慢吸、吐圈、细品。别小瞧烟,却能快速消劳提神,驱逐烦恼,释放心情,缓解压力,帮助人们心境开朗,情绪轻松自在。一些烟民甚至宁可一日不食,却不可一时无烟。但是长期过度吸烟不仅会给吸烟者自身造成危害,也会对周边人造成二手烟危害。
我国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公共场所吸烟问题,我们听听听几位群众的看法和建议:
重在落实,贵在坚持
周先生:应该说我国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高度重视,制度一堆堆,条例一框框。但在相关控烟条例出台之初,职责部门员工热情似火,执行严格规范,监督正常化有序,奖惩分明利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就是说关于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其实不难,只要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对于制订的条例重在落实,切实做到权责分明,那么一定能取得实效。然而有关制度不能做到很好的坚持。有的地方控烟工作是虎头蛇尾,条例出台之初干劲十足,铆劲张贴宣传画(册),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定期执法监督,条例执行得非常出色,志愿者切实履责,效果十分明显。一旦取得一定成绩之后,职责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便主观松懈,激情消退,热情急剧下降,缺乏耐心,缺少恒心,控烟条例成为流入形式,使得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吸烟等时有发生,影响深大。因此建议对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应严格执行相关条例,并做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唯如此才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科学部署,依法推进
李先生:吸烟和控烟是一对突出的矛盾体,吸烟有吸烟的理由,控烟有控烟的必要。站在烟民角度,吸烟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吸烟。站在非烟民角度,烟草中含有有害物质,吸烟不仅对本人有害,而且还会对周边的人造成“二手烟”危害,侵犯了他人健康权益。于是吸烟人士和控烟人士各自站在自己角度看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休。
其实双方都有一定道理,因此双方应该换位思考,防止激化矛盾。作为烟民要意识到当前在我国倡导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因此必须加强自律性,严格约束自己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要做到文明吸烟,理智吸烟,要坚决杜绝随意、任性吸烟行为。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毒品和烟草,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而非烟民所支持的控烟工作,必须科学部署,依法推进。坚决杜绝控烟扩大、片面化、绝对化的“三化”错误倾向。
当前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变局,挑战加剧,风险激增,人们工作生活压力大,精神高度竞争,情绪压抑严重。烟民借助烟缓解情绪,释放压力,消除疲劳完全可以理解,也确实有一定效果,作为非烟民必须理解和尊重烟民的选择。但是由于烟草中含有有害物质这是不争的事实,烟民必须明白控烟是时代趋势,是社会发展潮流,不可因为自己的爱好和喜欢而故意抵制。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要按规矩进行,要在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下科学部署,依法推进。要坚决反对对吸烟群体的傲慢与偏见、嘲讽和歧视,相反还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尊重他们的吸烟权利。只有这样控烟工作才具有人性化,也才能赢得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那么控烟工作也可以顺利顺畅进行。
反对突击,确保常态
秦女士:对于公共场所控烟问题,我作为烟民十分赞同并举双手表示同意。实际上公共场所是公益性场所,而非私家园地,因此公民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言行举止必须遵守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俗良序。而不能想怎么的就怎么的,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虽为烟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的吸烟行为,坚决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目前看一些地方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存在突击现象,缺乏常态化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制度出台之初,严格坚持一段时间,过后便开始淡化。尔后只是逢有上级领导考察、或督查组检查工作、或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时,提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机关(单位)等。比如要求张贴禁烟警示语、擦地板、捡烟头、藏烟灰缸等等,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而待这些临时性公务活动结束之后,控烟工作又被束之高阁。这就是说在一些地方公共场所控烟、创建无烟单位等本应该是保持常态化的习惯行为,却成了应付坚持的突击运动。这种现象的发生完全有悖于公共场所控烟之初衷,不仅起不到积极作用,相反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公共场所控烟确保常态化,稳固化,而非运动式、风暴式。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