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孝南区烟草局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查处2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向2户对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经营户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孝南区烟草局首次对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开出罚单。
今年以来,孝南区烟草局积极对接检察、公安、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畅通举报投诉热线,定期开展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五一期间,孝南区烟草局持续强化对辖区市场的高压整治,接到举报线索反映,有商家向辖区内某学校未成年学生销售卷烟,该区烟草局联合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依法对涉案场所进行调查取证。在固定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证据后,遂联合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对经营户朱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0元罚款;对经营户陈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至此,孝南区烟草局连续开出两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罚单,达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有效净化了卷烟市场环境。
下一步,孝南区烟草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重拳整治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行为,切实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以市场监管成效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