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蓟州区烟草专卖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以“四度”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有“速度”。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体人员专题会议,全文传达学习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4小时之内审议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统筹检查督导;48小时之内,行动安排部署完成,6个工作小组全部就位,确保清理整治专项工作迅速开展。
二是摸排登记有“力度”。13天内对辖区内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持证商户和电子烟经营商户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零食店、文具店、书店、手机店、电脑店等五种类型商户确定为未成年人常消费场所、未成年人常聚集场所予以了精准摸排,为进一步工作开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三是执法监督有“温度”。执法人员对校园周边200米内五种类型非卷烟许可商户发放《致学校周边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详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与蓟州辖区全部卷烟许可商户签署《关于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告知书》,指导商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警示政策,确保准确知晓专项行动的要求及举措。
四是实施行动有“广度”。主动与蓟州区教育部门协调取得资料,确保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名录和具体详细地址准确无误;与蓟州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对“专项清理重点商户”联合检查三轮次,行政处罚立案2起,形成强大警示及震慑作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契机,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联合开展“党建+普法”问卷调查,出动人员120人次,精心制作“八五普法纲要”“电子烟管理办法”主题展板,与公众面对面普法宣讲,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蓟州区烟草专卖局将继续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严查隐形变异行为,全面完成校园周边卷烟经营、无证经营、电子烟经营“三个坚决予以清零”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等违法商业行为的侵害,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营造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