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底,全市80%以上的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在青高校建成无烟学校;到2022年底,全市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及在青高校全部建成无烟学校……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通知,进一步推动无烟学校建设。
日前,青岛市教育局印发《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国家无烟学校建设指南,落实无烟学校各项工作,对照《青岛市无烟学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先开展自评,符合条件的,每年5月30日、9月30日前,向主管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处室提出申请。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对申报无烟学校的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在青高校参照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托幼机构、幼儿园、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等无烟校园建设标准,建成校园内全面禁烟(室内外)的无烟学校。
经评审合格的学校,每年底,由青岛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发文通报,授予无烟学校称号。获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要在单位醒目处悬挂无烟学校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自2021年至2022年底,每年评审两次,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青岛市教育局、卫健委每学期将对已经取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无烟学校建设中表现优秀者予以表扬,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整改,对经举报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学校”标准的,或连续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无烟学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