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全国首张电子烟销售罚单在深圳开出,因未张贴相关控烟标识罚款2000元。自此标志性事件之后,全国控烟力度越来越大,规范程度也越来越细致,但最重点防护的还是针对未成年人销售。
进入2021年,对电子烟的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对未成年人销售、明显位置张贴控烟标识、证照齐全、不得在公众区域试吸、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卖点等等。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于是监管力度再次加大,全国各地开出不少罚单,以下是近三个月的电子烟销售罚单统计。
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6月,江苏宿迁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并立案调查
6月,山东东营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7月,四川乐山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7月,河南安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7元
7月,四川成都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7月,河南驻马店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7月,安徽蚌埠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7月,新疆乌鲁木齐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
8月,上海市某电子烟商户被开出罚单
8月,河南濮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3元并勒令整顿
8月,陕西延安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33元
8月,湖南郴州市某电子烟商户被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
8月,天津某电子烟商户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销售金额 10 倍罚款
8月,陕西泾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江苏省苏州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7元
8月,福建宁德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河南漯河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8元,并立案调查
8月,河南三门峡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
8月,河南商丘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1元。同时商场被责令终止该商户的租赁合同,撤销该电子烟专柜
8月,辽宁鞍山海城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元
8月,山东临沂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8月,重庆市某电子烟商户被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7元
此外,浙江湖州市、山东临沂市、福建厦门市、贵州贵阳市、山西河津市、云南丽水市也有相关罚单。
其他违法行为:
7月,江西新余市某电子烟商户被处广告费用4倍罚款
8月,福建福清市整顿未成年人销售、学校周边销售、虚假宣传电子烟等行为,对全市177家电子烟店铺进行摸排,对不规范销售电子烟的经营者进行约谈,152家店铺下架电子烟
8月,山东菏泽两家电子烟商户证照不全,并涉嫌对未成年人销售,相关部门对其产品进行扣押,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分别对两家商户处200元罚款
经营电子烟产品的店主,请谨记以上案例,尤其要严格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不得对其销售任何产品。此外,证照齐全、显眼位置张贴控烟标识、不得在学校周边范围开设、不得违规试吸也是必须遵守的,有了规范的环境,电子烟才能有空间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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