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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所得并罚款1万元 山东烟台市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2021年08月05日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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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一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书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

这是烟台市首例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而被处罚的案件,也是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在参加完网上民声“嘉宾访谈”节目后开展的一项市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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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烟台龙口市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某学校附近书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龙口市烟草专卖局立即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对涉嫌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书店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经营者、学生家长制作询问笔录、确认违法事实。

通过采集相关证据,该店负责人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一事供认不讳。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对该店负责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此次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是烟台市烟草专卖局、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的成果之一,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烟台市烟草专卖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以“齐鲁利剑”(2021)、“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电子烟经营者档案,积极开展电子烟监管适用法律研究,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违法行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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