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看到一则新闻:陆女士通过快递邮寄48条中华烟,被烟草专卖局查处。陆女士不服,向法院提出诉讼,理由是,邮寄的卷烟是真烟,快递给妹妹结婚摆酒时使用,不存在违法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烟草局做出行政处罚合法合规,程序无瑕疵,驳回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看到这里,肯定有不少零售户心犯嘀咕:邮寄真烟还要处罚?即使违法,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没有必要处罚。为如何看待这一案例?烟草局的做法对不对?零售户在今后经营中如何邮寄或携带卷烟?笔者重点剖析如下。
邮寄卷烟有何规定?
卷烟是烟草专卖品,也是大众消费品。国家允许消费者邮寄和异地携带卷烟,但对邮寄和携带有限量规定。《烟草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规定》中明确指出,每次只允许邮寄2条香烟。异地携带卷烟每次不超过50条。
根据上述规定及要求,该案中,如果陆女士异地携带48条卷烟,不存在违法行为,但通过快递邮寄48条卷烟,显然超过了规定数量,无疑构成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跨县(区)以上,无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涉案卷烟价值20%-50%罚款。
烟草局检查快递是否违法?
本案中,陆女士提出质疑,快递公司、烟草局没有其在场的情况下,对涉案包裹进行私自开拆,在程序上是“违法”的。
有人觉得,快递包裹如同信件,属于个人财物,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随意拆封,更不能损毁。此观点符合常识,无可厚非。但如果邮寄的物品属于违禁品或者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执法部门有权检查、勘验、查扣。烟草局具有行政执法权,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经常联合公安、邮政等执法部门,对物流寄递企业开展检查监管活动,查处投诉举报,依法打击利用物流快递渠道无证运输卷烟、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涉烟违法行为。因此说,烟草局联合执法检查寄递包裹,是依法行使职权,不存在违法行为。
烟草局查处可疑包裹一般流程是:向邮政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会同邮政执法人员查处无证运输烟草案件。需要打开包裹勘验时,如收件人不在场,可快递点工作人员现场陪同,拍照取证,并在先行登记保存单上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本案中,陆女士既不能提供涉案卷烟合法有效购买凭证,又不能提供准运证,所以,其通过快递运输48条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烟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有效。
温馨提示:
如今快递很发达,不用出门货到家
邮寄卷烟有规定,每次两条不违法
异地携带须牢记,不得超过五十条
快递不是法外地,联合监管定期查
一要告诫零售户,网购卷烟假货多
顾客投诉有人查,得不偿失损失大
进货渠道要正规,一店一证一烟码
二要提醒消费者,就近买烟最划算
邮寄携带有限量,心存侥幸受处罚
三要理解与配合,法治烟草为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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