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山县零售户黄女士问:因店铺装修,我之前申请停业三个月。现在停业已接近三个月,但店铺仍在装修中,我能否再申请停业两个月?
连山县局工作人员邓瑞占答: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申请停业的次数作出具体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您可以向当地烟草专卖局再次提出停业申请,不过停业期限应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