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卷烟零售户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拥有卷烟零售许可证被停业了,订购卷烟的账户不能使用,这可怎么办呢?
零售户王某持有卷烟零售许可证,突然遇到上述问题,电话被告知停业了。他很是不解,一直能订购卷烟,为啥停了?于是拨打电话12345、12313投诉,希望快速得到解决。
其实很多卷烟零售户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后续监管实施细则和其他方面的很多规定都知之甚少。所以他们“病急乱投医”,拨打政务服务电话以为问题就能解决。其实不然,很多人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没有改正当然不能恢复经营。停业证件问题在于自身,证件后续管理中遇到问题证件,肯定要停业整顿。
为啥停业?
零售许可证在后续管理过程中,“一店多证”、“证人不符”、“证址不符”“证照不符”、“无固定场所”、“无经营设施”、“无经营迹象”、“空挂证”、“口袋证”、“僵尸证”等,非法转让许可证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异常现象,都是停业整顿的对象。
下面通过法律规定来找到停业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一)因持证人原因导致不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者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二)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条件既不符合取得许可时也不符合当前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要求的;
(三)因持证人原因导致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四)不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经营的;
(五)超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准的许可范围经营的;
(六)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
(七)利用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上述规定,可以作如下通俗解释:
如果经营的商店长期不开门就是“无经营迹象”。
如果商店开门但是没有商品对外经营,也没有人员看管就是“空挂证”。
“一店多证”就是一个人,不以公司的方式拥有几个商店,商店都是个体工商户。
“证人不符”就是,个体工商户、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者为某人,商店却由另外一个人来看管经营,同时该情况涉嫌证件的买卖、转租、转接。
“证址不符”就是经营地址的随意变更,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
“证照不符”就是经营场所的烟草证和营业执照不一致,营业执照新证有效,烟草证涉嫌买卖、转租转借。
“无固定场所”、“口袋证”的意思就是持有卷烟零售证件却没有规定经营场所,类似流动摊点,证件不能悬挂,只能收在“口袋”。
卷烟零售户在持有零售许可证的时候要遵守法律规定经营卷烟。如果在停业整顿期间,整改完毕,就可以去申请恢复营业,接受烟草专卖局的核查。曲解、误解法律规定,自以为是的违法经营,定会依法监管、承受后续管理规定公正规范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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