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舆论监督力量加强,信息传播大大提速,一件不经意的小事或者一个不起眼的轻微之举,一经网上广泛传播开来,说不定瞬间便会产生巨大舆情,甚至登上热搜榜首,成为热点事件。例如最近的“潼关肉夹馍”、安阳“狗咬人”以及封丘“餐后呕吐腹泻”等事件,成为近期较为火爆的热点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较长时间,吸引了不少看客围观,激起网民广泛热议,占据了数以万计的流量。有的事件已经处理完结,有的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笔者认为这些事件教训深刻,对广大经营者也有着深刻的启示,值得零售户回味和反思。
一、“潼关肉夹馍”事件
启示:经营者要熟悉物权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既不侵权也要依法维权。
最近网曝“胡辣汤”、“潼关内夹馍”、“香梨”等多起商标维权事件,着实让全国的胡辣汤店主、肉夹馍店主、水果店主瑟瑟发抖。其中以“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影响最大:2021年11月21日,河南民生频道大参考栏目报道,当地几十家卖肉夹馍的小吃店因名带“潼关”两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并要求收取数额不菲的所谓“加盟费”。这些小吃店主感到难以理解,对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起诉大多不予认可。据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维权行动始于今年2月,已将全国3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涉及广东、安徽、河南等18省份。除了商铺,协会还曾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告上了法庭。
一时间“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引起舆论热议,直至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11月26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就潼关肉夹馍维权发表致歉信,事件才得以慢慢平息。
无独有偶,近日河南许昌也发生了“深圳人人超市”商标维权波澜。据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节目报道,许昌长葛市梅女士经营着一家小超市,最近收到法院传票,她被深圳人人乐超市方面起诉,要求她赔偿5万元。原来她家的超市也叫“人人乐”。这下可急坏了梅女士,小店一天营业额不足1000元,除要抚养一个上高中,一个上大学的两个孩子外,还有20万债务。对她而言5万元可不是小数字,还要花时间应付官司。【相关报道:河南一农村超市被人人乐告商标侵权,老板:招牌用了18年】
笔者:以“潼关肉夹馍”为代表的商标维权事件,给零售户们的启示是法治社会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零售经营。零售户要加强《食品法》、《烟草专门法》、《商标法》等法律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法律法规。在日常经营中既要做到不侵权,又要学会依法维权。比如给自己的超市起名就要注意不能侵犯商标权,制作张贴广告语牌时、开展促销活动时不能侵权。卷烟经营一定要遵守《烟草专门法》,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违法经营肯定会受到法律处罚,而随意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也会受大处罚的,哪怕因打“擦边球”引起商标或物权纠纷,即使不侵权但也难免会受官司困扰,花时间花精力去应对官司,影响经营。因此零售户必须引以为戒,慎之又慎。当然若零售户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依法维权,不能放纵违法烦躁行为。
二、安阳“狗咬人”事件
启示:经营者在经营中与顾客发生纠纷后要理智冷静,妥善处置。
2021年9月29日至10月20日,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先后制作9期节目报道一中年妇女牵着两条深色大型犬在小区遛狗,一老人经过此便道时遭到两条狗的攻击,老人因此受伤住院治疗。而事发后狗主人一家不仅不登门道歉,主动赔偿医药费,而且还拒不承认自家狗咬人。
当记者采访时,在视频录像的证据下狗的主人安阳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支队干部王新刚竟说:“咬到没有,由法律来定,我从来不相信视频”,拒绝开门商谈。老人家属区王新刚单位反映问题,与被喊来的带警棍的人发生肢体冲突。后又去找过城管、公安和纪委反映,各单位相互推诿,前前后后将近两个月都没有讨回一声“道歉”。以致于记者小莉哭泣着谴责自己没有帮好忙,让受害家属失望。
随着记者哭诉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一时间舆论哗然,激发众怒,引起包括央视和中纪委等众多新闻媒体和单位纷纷的发声,一致要求彻查保护伞,还受害者公道。同时事件还牵扯出女主人李XX十多年前涉100万元诈骗案。在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11月19日安阳市成立“狗咬老人”事件工作组,经过核查,严肃处理了事件当中的相关责任人,王新刚本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科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其妻涉嫌的诈骗案启动复核。至此,此事总算暂时平息了网民的愤怒。
笔者:“狗咬人”事件中狗主人,不仅违背当地养狗之规定违规养成狗,而且在狗咬人后,不仅不承认事实反而仗势欺人,还耍横狡赖,引起全网声讨,最后依法受到处理。这告诉我们零售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位顾客,决不能欺负无辜弱者。要尊重顾客,热情待客,尽量避免纠纷,一旦因商品质量或者因自己语言、态度等问题与顾客发生矛盾或者纠纷,零售户要理智冷静,如若因自己过错引发的纠纷要诚恳认错,及时止损。即使是因为顾客原因引发纠纷,如果不涉及特大利益和人身权益的话,零售户也要心胸开阔,宽容大度一些。得饶人处且饶人,换来平安经营。如此一定会赢得顾客理解和支持,迎来生意兴隆。
三、封丘“学生呕吐腹泻”事件
启示:零售户要严把商品食品质量关,定期清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近日,河南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30名学生在吃配餐公司送的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现象。事发后校长痛哭称“换不动的送餐公司”,连日来成为网民热议话题。矛头直指当地教育局招标过程中或存违规和猫腻、配餐公司无证先行送餐等敏感问题,一致要求彻查涉事人员和企业,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和生命安全。
11月17日经调查组初步调查后封丘发布消息:“初步判断赵岗镇戚城中学部分学生出现餐后呕吐腹泻是一起食源性疾病事件”,现有4名相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导致食品不洁环节尚在深入调查之中,相信最后肯定有严格处罚。
笔者:学生因食用不洁饭菜引起呕吐腹泻事件,再一次向零售户敲响了食品安全经营警钟。作为零售户在经营食品时,一定要严把商品进购关,从源头上把好商品质量,杜绝劣质食品、饮料混入店中。尤其不能贪便宜故意进购劣质食品,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零售户一方面在进购环节要选择正规大公司,并做好台账,索取相关发票。另一方面要定期核查超市内商品有效期,及时清除过期食品饮料,妥善处置临期食品等。这既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也有利于维护自己的经营信誉和口碑,助力生意兴隆。
总之,零售户无小事,事事都重要。希望广大同行关注以上的几个热点事件,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照自己的日常经营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好整改,确保经营顺畅、安全,赢得顾客的信赖和支持,确保生意持久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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