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卷烟货源相对紧缺、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卷烟零售利润明显提升,申请办证的群众也就多了起来。众所周知,烟草办证有条件,符合当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便是其中条件之一。在办证“窗口”,工作人员经常要答复办证群众的各种咨询,目的是让他们听的明白,消除疑虑和误解。为了更好地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烟草零售点合理布局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新情况,笔者归纳出“五个问答”供零售户朋友学习参考。
1、办证户小刘问:上周,烟草局同志到我店考察办证,说我的店与住所不独立,不符合办证要求,请问这个怎么认定?
烟草工作人员答:先解释一下什么是住所和经营场所。对于自然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主要业务活动、经营活动的处所。所谓相独立,就是经营场所自成一体,不与其他场所有直接连接。
固定的经营场所是相对于临时的不固定的场所而言,如:流动摊点、集市、展销会、临时建筑等等。固定经营场所的定义是经营场所应当具有确切的门牌号码地址,这可以通过提供有效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或有关部门开具的书面证明加以确认。现在普遍存在的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住所与经营场所混用,既在此经营又在此生活居住,比如店员在店内支一张床作为经营人员看店或临时休息,其场所主要用途还是用作经营,我们认定仍是经营场所。
二是一楼经营烟草制品二楼住所生活,我们视二楼住所为临时休息场所,是经营场所的一部分,并要在日常接受检查。
三是住所与经营场所连接,主要表现是农村很多为前店后家,并且店家之间有门相连,经营场所与住所是同一出入口或者直接相连通,这是不符合经营场所与住所相独立的要求,这种就不符合申请办证的条件。
对于是否与住所相独立的认定,我们将在实际核查中通过对经营场所绘制平面图,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作为依据。
2、办证户老杨问:幼儿园小朋友年龄太小,不会吸烟,为什么幼儿园周围不给办证?
烟草工作人员答: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按照已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合理布局规划》第十条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修改一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及出入口半径50米范围内”。
长期吸食卷烟对人体健康有害无益,未成年人正处在身体发育年龄阶段,自我控制能力较差。虽然幼儿园小朋友年龄小,不会吸烟,但好奇心、模仿力强。如果在幼儿园周围存在卷烟零售点,势必会让小朋友看到。因此,将幼儿园周边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纳入规划,在外部环境上,尽量避免未成年人因为好奇而吸食卷烟,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这也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3、新办证户王先生问:合理化布局中的间距及单元格的规划设置,是否会伤害一部分新办申请户的利益?
烟草工作人员答:《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是依据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省、市级烟草局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其制定初衷是为了公正公平优化卷烟零售市场资源配置。
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当以较为稳定、相对独立的市场区域为单元,量化分析单元内与烟草制品零售相关的因素,测算零售点的合理数量范围与间距标准,组合运用数量、间距和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的布局模式。
二是为了防止零售户无序竞争,提升零售户盈利,确保卷烟零售市场稳定、健康有序运行。
三是距离和单元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审查,更为科学合理,将有效的许可资源合理调配,更好的提升满足消费的需求,方便购买。
至于《规划》是否会伤害一部分准备申请办证人的利益,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之下,如果有一部分人因为不符合申办条件,不符合规定而不能取得许可证也是很正常的,利益是相对的,我们要顾全大局,服务社会,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重。相信经过我们的宣传、解释,能得到办证户的理解和配合。
4、零售户小陈问:建档立卡户和残疾人申请办理烟证可放宽标准,是不是对我们普通零售户不公平?
烟草工作人员答:新规划中对社会弱势群体放宽行政许可条件,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建档立卡人员、残疾人勤俭劳动、自力更生的一种手段,更加发扬了中华民族的帮助弱势群体的传统美德,同时也表达了烟草行业对国家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这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大家包括在座的各位,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所以这些,不存在公平与否,只是一种社会责任体现。
5、零售户小段问:合理布局规划中怎样体现出保护消费者利益?
烟草工作人员答:制定合理布局规划方案的原则之一就是服务便民,规划中在县城各街道设定经营户间隔距离,就是为了避免零售户恶性竞争,给消费者利益带来损害,对偏远山区的农村未设立零售点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就是要便于消费者就近购买。设置不予行政许可的情形,是基于卷烟易霉坏、变质、串味的特性,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保证的卷烟,从根本上减少危害,这些都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考虑制定的。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