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检查中,在零售户的经营场所,有时会发现另类包装的真品卷烟。追问来源,店主回答:他人赠送,舍不得抽,放在店里出售或吸引顾客眼球。经鉴定,这些卷烟并非正规渠道流通的真品卷烟,是烟草工业企业生产的样品烟、试制烟、促销烟。为此,笔者觉得,有必要普及一下烟草行业内管相关规定,旨意增强卷烟客户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共同净化市场,维护卷烟经营秩序。
卷烟生产实行计划管理
烟草属于国家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市场经营以及进出口,实行计划管理。首先,从事卷烟、雪茄烟生产的企业应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严格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其次,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的生产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进度生产;再次,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应100%在线打码入库,不得无码生产、无码备货、超备货计划备货,必须做到一码一规格,严禁套码生产。
解读:时下,有的客户对卷烟货源少,烟不够卖的问题颇有意见。其实,这是客户不熟悉、不了解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烟草专卖法》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制定本法。这条规定有一个重要字眼“计划”。计划是什么?说全面一点,烟草行业从烟叶种植、收购、复考加工、卷烟生产、入网销售,严格执行计划,不允许超计划种植、生产、经营。因此,在日常经营中,客户要正确理解烟草专卖制度和当前烟草行业实行“控制总量、稍紧平衡”的货源供应政策,正确看待“烟不购卖”的问题,不能认为自己经营能力比别人强,资金厚,销量大,烟草公司要满足自己的订货需求。
卷烟促销需要提前备案
尽管吸烟有害健康,但作为大众消费品,国家允许开展卷烟促销活动,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
1、促销对象。对烟草工业企业而言,从事促销活动只能通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卷烟销售网络进行,并不得以促销名义开展卷烟经营活动。
解读:目前,烟草行业分为卷烟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工业企业即中烟公司。中烟公司生产出来的卷烟、雪茄烟,只有销售给烟草商业企业,即地市级烟草公司。同样,中烟公司开展卷烟促销活动只能在中国烟草经营的卷烟销售网络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中进行,不许在行业外和非卷烟经营户中开展卷烟促销活动。
2、促销备案。工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将促销活动的内容、目的、时间、地点、规模范围报告当地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并接受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户搞宣传促销,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和资源性交换来换取局部利益与市场份额。
解读:全国中烟公司二十多家,实力大小不一,卷烟促销的策略手段也不尽相同。为确保卷烟促销活动有序开展,避免恶意竞争,维护卷烟市场良好秩序,国家对卷烟促销活动实行备案制度,严格监管,不允许中烟公司直接面向零售户促销,必须到当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备案,并经同意后方可开展促销活动。
3、促销“严禁”。在促销活动中,严禁制作或采购贵重物品作为宣传促销品,不得以价格折让或变相降价、发放现金、卷烟实物等作为促销手段,禁止以现金、卷烟实物、贵重物品等作为促销手段,开展销售奖励或变相销售奖励活动;促销活动不得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促销宣传品单位价值不得高于所促销卷烟的单条价格;严禁在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媒介和场所内实施促销项目;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利用社会网站开展企业或卷烟产品的宣传促销活动;禁止使用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手段或可能对卷烟产品特性、健康影响、释放物信息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宣传企业或卷烟产品;促销活动地点必须明显张挂“吸烟有害健康”警语,并不得以中小学生为促销对象。
解读:目前,国家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因此卷烟促销活动的要求更加严格。上述的几个严禁,就是具体的情形之一。对零售户而言,在日常经营中,既要参与配合工业企业的促销活动,不断提升新品培育和零售利润水平,也要充当行业的“哨兵”,如果发现工业企业促销员在卷烟促销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部门报告,共同维护烟草行业良好形象。
商店不许出现的三种烟
烟草行业明确规定:不得将样品烟、试制烟、促销烟用于销售或其他违规用途:严禁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严禁生产和销售带有“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产品;严禁生产销售“纪念烟”“订制烟”“专供烟”等带有特别标注的卷烟产品;加强对品吸烟生产管理,一律不得使用正式产品包装,严格防止其进入流通环节销售。
解读:烟草行业允许生产样品烟、试制烟、促销烟,单不允许销售。在日常经营中,零售户要自觉做到“三不”:一不接受工业企业促销员违规赠送的样品烟、试制烟、评吸烟。二不给他人代卖样品烟、试制烟、品吸烟。三不销售无码卷烟。
卷烟生产计划严,促销活动要备案。
打码入库百分百,无码套码撞红线。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