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卷烟零售客户,应当熟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多数人视为“店中宝”,倍加珍惜爱护。笔者发现,现实中,有的零售客户虽然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经常违规使用许可证,被许可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甚至被依法注销。为此,笔者觉得,很有必要宣传解释一下修订后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旨意提升零售客户知晓率,正确使用许可证,珍惜有限的许可证资源,共同维护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助力卷烟零售,争当守法经营户。
申请:线上线下都行
过去,申办烟草证的途径以书面申请为主,很少有人网上申请。为了落实“放管服”改革新要求,烟草行业顺应改革形势,建立了行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网上申请和电子化。新《细则》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下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出申请。此规定方便了办证群众,可以说足不出户,就能提交办证申请。
例一:残疾零售户王某身患腿疾,行动不便,加之与县城距离远,来回一趟花钱不说,实在不方便。得知可以网上申请办证,他很高兴,就让上大学的孙子登录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提交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第二天,烟草专卖人员就来到商店,经实地核查,符合办证条件。第五天,专卖人员就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送到商店。王某接过烟证,感谢不已,逢人便夸:网上办证快,四天证下来。烟草服务好,不用来回跑。
结果:信息公开“透明”
烟草办证“窗口”受理了办证申请,不等于能办烟草证,还需实地核查、严格审批,做出准予许可和不予许可决定。以前,专卖人员将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就完成了处理流程。新《细则》规定: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公开办理结果。这样做,增加了政务信息透明度,便于申请人及时查阅、质询,保障了行政相对人权益。
例二:刘女士申请办证,烟草专卖人员核查后,第五天送达了不予许可决定书。刘女士不愿接受不予许可事实,想了解办证核查、审批相关细节。由于烟草局没有公开信息内容,无法查阅相关内容,也就难以信服决定。新《细则》的出台,满足了像刘女士这样办证群体的现实需求,势必提升烟草办证“透明度”,更好地体现“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满意度:政务窗口“好差评”
办证服务好不好,效能高不高?不是办证“窗口”说了算,而是办证群众说了算。新《细则》规定,烟草政务窗口推行“好差评”制度,就是通过群众满意度的“好差评”,检验和衡量行政许可质量高低,进而促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上台阶,提升烟草专卖执法服务水平。
例三:黄先生第一次申请办证,因办证网络出现故障未能及时申请。第二次去,因“窗口”人员请假,未能提交申请。虽然这种现象不常见,但对于黄先生来说,浪费了时间精力,跑了冤枉路,显然不符合政务服务的理念和初衷。有了“好差评”制度,黄先生就可以提意见,让服务“窗口”注意细节问题,及时改正到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树立“窗口”服务良好形象。
合理化布局:合理规划严细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推行“负面清单”许可制度,取消了规划户数和店与店的间距要求,造成办证“门槛”过低,办证户数量明显增多等突出问题,不利于许可证后续监管,也给合理化布局带来棘手问题。新《细则》重提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中的户数和间距要求,显而易见,就是控制当前烟草办证数量,进一步优化零售点合理布局,夯实许可证管理基础,促进市场监管。
例四:小王申请办证,专卖人员现场核查后,发现他的商店与同侧烟酒店的实际距离,不符合本地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的距离要求,达不到办证条件。小王觉得,这样的决定不合理,便到烟草局要个说法。工作人员打开政府网站,让他认真阅览当地最新制定出台的《烟草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划》,并做了详细解释,让他听得明白,鼓励他继续创造办证条件,力争下一次申办成功,早日拿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后续监管:要求更严更具体
许可机关不仅仅行使行政许的职权,还要负责许可证后续监管,即监督持证户的许可证使用情况,及时查处违规使用许可证行为,维护卷烟市场良好秩序。当前针对许可证后续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细则》出台了一些新规定。比如,《细则》第四十二、四十三条分别规定了零售户许可证不予延续的情形,第六十四条明确了属于停止经营业务的三种情形。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发证机关对持证人擅自停业公告的内容和法律后果,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对涉嫌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已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可以中止办理其歇业申请;同时,第十九条规定了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予发证。第二十三规定持证人停业一个月以上,应当提出停业申请。以上新规定堵塞了管理漏洞,有利于后续监管,解决了许可证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
例五:小张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他打算开办一个烟酒店,向政务大厅提出办证申请。工作人员通过询问和调取相关资料,证实小张刑满释放未过三年,不符合办证条件,建议小张三年期满再提出办证申请。
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在延伸
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这是控烟履约的现实需求,也是烟草行业的责任担当。新《细则》明确规定,除了中小学校周围不得设立烟草零售点,幼儿园周围同样不得设立烟草零售点。零售户在出售卷烟时,对不能识别未成年身份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出示身份证。以上新规定,扩大了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保护范围,也给零售户拒绝未成年人买烟,提供了有力保障。
例六:小明是初二学生,由于家庭管理不严,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因个头高,体型胖,不像中学生模样,每次进店买烟,店主无法识别其未成年人身份,就给他出售卷烟,为此受到学生家长责备和投诉举报。这回有了新《细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学生出示身份证件,确系未成年人,当场拒绝出售卷烟。
以上这些《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修定的内容,你了解了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留言与作者交流!
相关链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