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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可以继承?

2021年01月26日 来源:烟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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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能的,现有的零售许可证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向您父亲作出的行政许可,现您父亲已经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该零售许可证不能继续使用。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情形发生后30日内申请歇业;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自然人,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核定的经营主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主体无法继续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业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述规定,您应当先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歇业,然后再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向您作出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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