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塔斯社4月1日报道,俄罗斯自4月1日起实施新法规,对未持有许可证生产和销售烟草及相关产品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这项新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第14.67项条款规定,未持许可证生产和销售烟草、烟草产品、含有尼古丁的产品和原材料的生产人员,需支付15万(1620美元)到30万卢布(3240美元)的罚金,或取消资格长达三年,并有可能对制成的产品、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没收。法人实体将面临30万(3240美元)至 100万卢布(10800美元)的罚款或暂停活动60至90天,并可能没收制成品、产品、设备和原材料。
此外,如果使用未注册或者未按规定保存的主要生产设备,或者拥有这些设备,并且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也会被罚款。
公民罚款为3000(32.4美元)至5000卢布(54美元),同时没收该设备;单位人员罚款为2万(216美元)至5万卢布(540美元);法人单位罚款为十万(1080美元)至十五万卢布(1620美元)。在以上两种情况下,均可能对设备进行没收。此外,该法规也规定了对非法制造或销售烟草、烟草产品、含有尼古丁的产品和原材料的个人的处罚。罚款在此情况下将是3万(324美元)至5万卢布(540美元),同时进行产品、设备和原材料的没收。
不过法规同时规定,对于按照劳动合同履行职责的公民或者根据民事法合同为拥有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的人,或者有合法销售权的零售商,不在处罚范围内。
而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其行政处罚的最长追溯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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