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师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大力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企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师宗县局(分公司)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为纽带,推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入推进“421”立体监督工作,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委监督,抓早抓小,助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积极构建“纪委主导、党委支持、相关各方参与”的监督工作机制。围绕监督的内容、形式、保障等方面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有效解决监督制度不够、刚性不足的问题。围绕“两个责任”落实,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坚决落实并督促各烟站、科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责任逐级传导到末端,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实际行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深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一手抓服务,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