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已经闭幕,此次两会上关于烟草方面比较受瞩目的提案是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戴秀英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烟草税和烟草价格的建议》。戴秀英在提案中写道,提高烟草税与烟草制品价格是最有效的控烟措施,中国的卷烟价格仍然偏低。为了实现“2030健康中国战略”提出的将吸烟率由当前的27.7%降至20%的目标,中国迫切需要进一步大幅提高烟草税收与价格,降低卷烟支付能力,遏制烟草消费上升趋势。
事实上,烟草“提税提价”是世界各国采用最多的一种手段。自2012年以来,全球有超过100个国家都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卷烟绝对价格也相应提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2016年中国的烟草税率为51%,在全部的188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2位。
烟草,一种特种消费行为税
行为税是国家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而课征的一类税收(如烟草税等)。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真的有效吗?有不少专家也对这一措施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国家执着征税,但对公众健康的改善效果却微乎其微。课重税不能代替消费者的主观意愿,如果消费者本身没有下决心要戒烟戒酒,光靠提高税收是很难遏制消费需求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公民健康理念。消费者对过量吸烟饮酒的危害的认识越充分,就越有助于健康消费”。
这一分析不是没有依据的。事实上,以法国为例,一包香烟的平均价从1990年的2.70欧涨到了2016年的6.6欧,而低收入人群的烟民比例却有增无减。调查显示,2010年至2016年期间,无任何文凭人群的烟民比例从34%增长到了38.9%,相反,拥有高中学历及以上人群的烟民比例则从23%下降到了21.1%。
尽管中国没有“特种消费行为税”这样的说法,但是一直有“提税控烟”这样的声音出现,“提税控价”这一调控策略早已实施过。
2009年、2015年,我国烟草两次大幅提高税收,卷烟价格随之上涨。然而价格杠杆似乎并未对烟草消费产生实质性影响。2001年到2016年,我国成为卷烟支付能力增速最快的国家。在一些专家看来,烟草价格的上涨,远远赶不上“烟民”卷烟支付能力上涨。由此带来烟草消费扩张,使我国控烟形势更加严峻。许多控烟人士呼吁,应该科学提高烟草税收,持续提高我国卷烟价格。(《工人日报》)
但是烟民真的因为价格上涨而选择戒烟吗?显然,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无论是加税还是涨价,都是希望借助价格杠杆来抑制消费。但是价格杠杆要想成立,首先需要对价格相对敏感,其次是缺乏可替代品。对烟民而言,吸烟是嗜好性需求,兼具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需求,即使是涨价之后也可以选择价位稍低一点的烟。
提税不是控烟的“万灵药”
提价控烟这种观点似乎很有道理,但只是理论上的假说,或者说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短期看,卷烟涨价影响到了消费者选择,影响到了卷烟销量,时间一长,这种影响几乎看不到任何踪迹。
存在即合理,吸烟这一行为是人类社会进程中形成的一种文化传统,是吸烟者选择的一种生活习惯。吸烟是烟民群体的偏好表达,当其行使吸烟权力时如果不对他人的健康造成危害时,它是人们的一种正当权利。现阶段,吸烟作为我国的一种社交文化是被传统的伦理道德所允许的。卷烟已经成为中国人社交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吸烟者权力等级及身份地位的象征。而且,私人场所的吸烟没有危及公共利益,所以,吸烟者的吸烟自主权是正当的。
通过提高烟税加重吸烟成本迫使部分烟民主动放弃吸烟,可能会有一定效果,但不一定就能达到期望中的控烟目标,它有不少局限:比如提税并不能直接起到控烟效果,反而有加重烟民家庭经济负担之虞;另外,这可以说是一种“懒政”,是不是只要靠提税能抑制的行为以后就都直接用提税呢?这样很容易助长滋生控烟认识误区,使人认为唯有提税才是控烟有效之策,抑制其他控烟措施的出台。
其实,说到底, 控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提税只是其中一种手段。要想使控烟取得实质成效,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以税控烟上,更不能形成对提税的“依赖症”。
中国的吸烟人群达到3亿,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极其庞大的数据,也蕴含着复杂的人群结构和心态。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抽的不是烟,而是焦虑。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是应该彼此接纳,相融共生的。
在控烟的问题上,社会应该提倡的是文明吸烟、理性控烟、谨慎选择、倡导戒烟。要提倡在公共场合、在老少妇孺多的地方不吸烟,控烟时照顾到各个群体的需求,提醒吸烟者选择焦油含量更低的产品,同时提醒大家提早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