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正式实施。
新版《控烟条例》被称为最严控烟法令,主要体现在:
1、将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
即公交站台、地铁口区域不得吸烟。
2、明确规定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
换言之,电子烟也当做普通烟草一视同仁。
3、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换言之,执法人员可以不提醒对方直接罚款。
4、禁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职责,首次将不直接罚款,而是予以警告,但在责令整改后的两年内再犯,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旧版《控烟条例》罚款最低为3万元,新版《控烟条例》降低了最低罚款标准,让罚款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新版《控烟条例》实施后的10月15日,据媒体报道,深圳就开出了首张电子烟罚单,罚款50元。
据悉,此次执法地点位于刚刚纳入执法范围的公交站台,这位电子烟民与5名普通烟民一起被罚款,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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