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3年9月1日实施以来,山东青岛控烟形势呈现良好的局面。今年是条例实施六周年,记者从青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日前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控烟立法六周年集中宣传执法月活动。
9月至10月期间,城管、宣传、精神文明、广播电视、报业、公交、地铁、交运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每周至少要发布或播放控烟宣传标语或宣传片3条以上。组织控烟集中执法活动,对所有禁烟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针对办公场所、宾馆酒店、医院、网吧、学校、火车站、机场、地铁等条例规定的重点禁烟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每个禁烟场所做到“五有一无一劝阻”,“五有”即有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有控烟投诉举报电话,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有佩戴标识的指定监督管理人员,有控烟检查记录;“一无”即各单位的经营区内不能有烟具及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一劝阻”是指场所内有人吸烟,一定要有人员进行劝阻,如果劝阻无效要求吸烟者离开。将对各级政府办公场所、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酒店、医院、网吧、学校、火车站、机场、地铁等重点禁烟场所开展控烟执法检查,对控烟工作开展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联合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