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由原卫生部副部长、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带队,成员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公共卫生专家、卫生法学专家、控烟专家及中国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一行对兰州市地方控烟执法工作开展调研。
兰州市2010年启动控烟立法倡导工作,2013年4月27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发布《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并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实施,兰州成为西部地区第一个通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省会城市。2014年3月,兰州市政府发布《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兰州全面取消限烟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为了提高执法效力、降低执法成本,2018年5月8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了新修正《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18年5月31日生效实施,取消了“警告”的缓冲环节。这一针对执法程序的修订,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