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务院公布《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列为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吸烟行为的现场处置力度,2018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列为失信行为,对相关责任人采取180天的限制购票措施,并于当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2018年12月1日起,全国首部由省级地方人大制定的铁路安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6章54条,分别从总则、铁路安全责任、铁路线路安全、铁路建设与运营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6个方面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安全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条例既严格遵循上位法的规定和精神,又较好地结合广东省自身情况,创设了一些符合铁路安全管理实际的内容,细化了上位法中的一些规定,更有利于贯彻执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其中,该条例明确把能够产生烟雾的香烟替代品等纳入规定中,与时俱进,提供了立法上的支持。
铁路部门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撑及现场管理的坚持执行,逐步形成了旅客不能在动车组上吸烟的广泛共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明氛围。数据显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铁路旅客运输领域诚信惩戒共有4088件。其中,旅客吸烟1612件,占39.43%。
对违规吸烟的旅客,铁路客运人员在劝阻无效后,将会交由铁路警方对违规吸烟的旅客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上海铁路公安处上海南站派出所组织民警加大巡查力度,今年以来查获13名违规吸烟人员。5月10日,在广州南开往怀化南的G6176次列车上,违法人员刘某在8号车厢厕所内吸烟,导致烟雾报警器报警、列车限速运行,被怀化铁路公安处处以行政罚款600元。5月22日,在铜仁开往贵阳北的G2989次列车上,旅客高某在15号车厢厕所内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器报警、列车降速运行,被贵阳铁路公安处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