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乘客在动车上吸烟导致高速行驶的列车降速,被乘警当场批评教育,并进行行政处罚。
济南铁路公安处曲阜东站派出所民警刘凯旭介绍,5月8日下午,他们接到G122次复兴号列车乘警电话,称有一名旅客在厕所内吸烟,触发警报导致列车降速。
民警赶到站台,该次列车乘警将一对夫妻移交给了派出所。
吸烟乘客为安徽籍的唐某某,他第一次乘坐高铁,自幼家贫文化水平比较低,不认识禁烟标志,此次出行也是携带晚期血吸虫病的妻子前往北京看病。
由于唐某某情况非常特殊,这次去北京乘车看病的钱都是借来的,经过研究,民警对其进行了人性化的执法,因其家庭困难且法律意识淡薄,给予唐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法律教育后放行。
民警提醒,动车组列车上严禁吸烟,凡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者,视情节轻重,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计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处以180天内限制购票的失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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