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泉州晚报》报道 最近浙江省杭州市对2010年发布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行修改,拟删除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受到外界肯定的“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相反,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等。地方控烟法规的松动,是否会弱化“公共场所不能抽烟”的观念共识,并让公共场所无烟化变得举步维艰呢?
以退为进事半功倍
张全林:控制吸烟不等于全面禁烟,条例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彰显法规的人性化。一些城市专门设立“第三卫生间”,以解决带异性孩子上厕所的尴尬,那么,在控烟的问题上,亦不妨借鉴此法,既然全面无烟化目前尚难以实现,那么设置吸烟区便是以退为进,反倒有利于渐进式控烟,凡事只有从实际出发,才会取得最佳效果。
露丝独特:公共场所禁烟要堵也要疏,因为烟民的冲动性较强、原罪感较差,没地方抽烟时就有可能躲到厕所、楼梯间抽烟,因此既要加大对公共场所抽烟的约束,也要提供一些缓冲区,此举貌似为公共场所禁烟开了道口子,实则有效缓解了禁烟的执法强度,也消除了执法盲区。
风景城赏风景:允许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既能达到公共场所禁烟和防止他人被动吸二手烟的目的,又能让烟民有释怀之所,可谓一举两得。毕竟我国吸烟者人数众多,公民素质参差不齐,这种堵疏结合的举措更适合国情民意,实施起来会更接地气和人性化。
网开一面功亏一篑
泥河清心:杭州市修改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允许室内设置吸烟区,无疑是打破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底线。如果设置的是全封闭吸烟区,不影响他人还说得过去,一旦吸烟区是敞开的,岂不是让不吸烟者饱受二手烟的伤害?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不能罔顾公共二字的基本含义,更不能为少数吸烟者的一时之快,绑架了大多数人的健康。
贵贵的蒲公英:虽然在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是一种人性化管理,但是弥漫的烟雾容易飘到其他公共区域,会让不吸烟的公众被迫吸食二手烟。此举其实是打破“公共场所不吸烟”的既有共识,变相支持和纵容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因为法规的口子一开,便会淡化公众的控烟意识,使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变得更加举步维艰。
一更时分:在我国烟民众多的大环境下,公共场所要全面控烟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但是这并不是设置“吸烟区”的理由,只有严格划清公共行为的边界才能培养真正的公民意识。虽然在控烟一事上“理想丰满而现实骨感”,也要想办法坚定地走下去,因为此事一有议价空间就将功亏一篑。
疏堵结合治标治本
幸福的冰块:杭州修改控烟条例之举可谓利弊兼具,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包括的范围很大,无疑加重了执法力度,而设置吸烟区无形中也加大了财政支出。想要有效减少公共场所不文明烟民的数量,道德感化和法律约束必须双管齐下。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吸烟区,如在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全面禁烟,而在机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可设置吸烟区,疏堵结合监管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建yang: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虽是大势所趋,但也要看到中国烟民众多、积习难改的现状,“执行难”问题不容小觑。法律法规也要体现务实精神,杭州修改控烟条例只是一种纾解之策,与此同时还应加大执法、舆论宣传及道德约束力度,统筹兼顾,多管齐下,方能让公共场所禁烟取得实效。
仙水忍:要真正做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化,的确要付出巨大的执法成本,但若要建立一个个完全隔绝烟雾扩散的吸烟区,其成本也不可低估,更何况从目前的技术角度而言,几乎难以彻底消除烟雾带来的危害。鉴于公共场所全面无烟化已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的共识,不妨多借鉴国外城市有益的先进经验,并加大公共道德压力和执法部门的监管力量,才是治标又治本之道。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