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摘自《光华日报》 马来西亚卫生部副部长拿督斯里希尔米说,从2016年开始,政府将在现有的法律条文下,将电子烟加入修订条文,在21个禁烟区范围内禁止抽电子烟。
“在《1983年食品法令》和《2004年烟草管制条例》下将加入电子烟字眼,因为条文阐明,禁烟区内禁止任何冒烟的活动,所以电子烟也不例外,禁烟区范围包括医院、学校、休闲公园等。”
他表示,内阁尽管没有禁止销售及抽电子烟,但是基于电子烟危害健康,政府必须在现有条例下管制电子烟。
“电子烟的控制涉及许多政府部门,包括地方政府可限制电子烟的营业执照,政府并没有意图陷害电子烟商家,政府只是依据条例行事,以保障国人的健康,政府也研究措施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的孩子免于涉及销售及抽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