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从第一支电子烟问世,经过十多年发展,生产电子烟的公司越来越多,产品日益丰富,销量与日俱增。但如何界定电子烟、使用电子烟利大还是害多这一系列疑问给电子烟蒙上了挥之不去的“迷雾”。为确保消费安全以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不少政府和相关机构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其进行监管。
世界卫生组织
2008年11月,在南非德班召开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三届缔约方会议上,电子烟话题第一次受到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应组委会要求编撰了一份关于无烟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专题报告。
2010年11月,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召开的《公约》第四届缔约方会议发布了《控制和预防无烟烟草制品》和《建立电子烟及其他尼古丁替代品的监管体系》两份报告,主要议题是:吸食电子烟是否会产生与卷烟一样的效果,其烟气对人体是否有害,是否应该像监管卷烟及医药品那样监管电子烟。
2012年11月,在韩国首尔召开的《公约》第五届缔约方会议研究了控制和预防无烟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的相关问题,并将研究结果提交给2014年举行的第六届大会讨论。
2014年10月,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公约》第六届缔约方会议着重讨论了关于电子烟的报告,与会各方对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及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是否都要纳入监管,以及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措施等问题分歧很大。会议最后通过了一项关于监管电子烟产品的修正案,对电子烟广告宣传进行限制。
美国
2009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获得对电子烟的监管权。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保守态度不同,该组织认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可以减害的观点,但强调此类产品应获得认证,在产品上市前,生产厂家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产品符合一系列标准。2014年4月,该组织向美国国会正式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意在加强对快速发展的电子烟行业的监管。目前,该组织正在制定更为严格的电子烟生产标准,以应对法律方面的挑战。
2010年3月,新泽西州出台的全美第一个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的禁令正式生效。从2012年7月1日起,爱达荷州和堪萨斯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制品;2012年4月,马里兰州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2012年2月,犹他州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2012年2月,夏威夷州通过了一个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法案。2013年1月1日起,纽约州禁止向未满18岁的人销售电子烟。2015年3月,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卫生官员发起了一项“信息运动”,旨在削弱电子烟的发展,该运动将持续到6月份。目前,美国已经有多个州和100多个城市,颁布禁止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的法令。
2014年9月,美国心脏协会在该协会主办的《循环》期刊上发表文章认为: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应被视为烟草制品,需按照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管。该协会认为应开展更多研究以确认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此外,该协会还建议对电子烟的销售和广告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并希望能禁止在这类产品中添加香料。
加拿大
2015年3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规定,从今年年底开始,该省将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并且全省范围内禁止在办公楼内使用电子烟。同时规定,禁止向青少年宣传电子烟,违反者会面临高达5000加元的处罚。
2015年5月,魁北克省政府向议会递交限制电子烟的《第44号法案》,要求电子烟应受到和普通卷烟一样的限制。如果该法案通过,该省所有公共场所将禁止使用电子烟。
欧盟
欧盟一些成员国把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归为药物类,没有安全性能和质量保证方面的有效证明,电子烟就无法上市销售。另外一些成员国则将其归为食品类进行监管,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不在监管范围内,无需预先授权或安全检验即可销售。
鉴于分歧的存在,2012年年底,欧盟宣布修订《欧洲烟草产品法规》,开始构建对无烟烟草制品和电子烟进行规范监管的框架。
2014年2月,欧盟新修订了关于烟草产品的规定,其中针对电子烟的条款修订为:禁止电子烟生产商及贸易商为其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同时对电子烟的质量控制及成分公开等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欧盟下一步还计划对含尼古丁类产品的销售和标识进行规范。今年1月,欧盟委员会组成了一个高级别的工作组,专门就电子烟产品在欧盟各成员国的征税问题进行了商讨。
欧盟成员国
2013年至今,欧盟一些成员国也纷纷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
2013年6月,法国国民议会代表进行第一轮投票,以多数票通过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草案。
2013年,由于意大利烟草税率较高,卷烟零售价格普遍提高,近40%的卷烟消费者改吸电子烟,导致税收减少。意大利政府开始对电子烟征税。今年1月,意大利政府提高了电子烟产品的税率,使该国电子烟消费量及消费者人数持续下降。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中第一个对电子烟进行征税的国家。
2015年4月,德国政府计划推出一项禁止向青少年出售含有尼古丁及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的法案。之前,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及水烟并未被列入烟草制品。
2015年4月,荷兰政府计划修订其控烟法案,针对电子烟出台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以限制此类烟草制品在该国的销售。
澳大利亚
2014年11月,澳大利亚首都领地政府考虑要规范电子烟的使用,并计划实施一系列新规定:未成年人被禁止购买电子烟;对电子烟的广告实施新限制;禁止在无烟公共区域和儿童周围使用电子烟等。2014年12月,昆士兰州政府修改了法律,电子烟和卷烟被同等对待。
新西兰
2015年3月,新西兰某杂志发表一项研究报告称,电子烟中一定含量的尼古丁可以帮助人们戒烟。这项研究的意图是让人们不再无缘由地害怕电子烟带来的风险。目前,在新西兰,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只能从网上买到,在实体店出售属于违法行为。
自《公约》生效以来,世界各国对电子烟的监管立法工作已取得长足发展。对电子烟行业来说,尽快制定严格明晰、易于操作的标准规范,并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