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北方网报道 近日上午8时许,居住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山国有林区西乌力吉沟的被雇佣羊倌周某某、田某某像往常一样,赶着羊群到西乌力吉沟东坡上放牧。二人将羊群赶到山脊后,因当时天寒风大,二人各自找到一处避风处,开始吸烟休息,吸完烟后两人没有将烟头完全捏灭,就去追赶羊群。春季的乌拉山林区风干物燥,没有捏灭的烟头火引燃了荒草,山火借助六级左右的大风,迅速向周围的山体上蔓延,大火虽经周某某、田某某脱掉上衣全力扑打,但终因火势太大二人已无法控制,后经乌拉山林场护林员、白彦花镇干部职工、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当地牧民100余人的全力参战下,山火于下午18时30分才被完全扑面。
火案发生后,在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经自然保护区分局、乌拉山森林公安派出所现场勘验、鉴定,火灾发生地为乌拉山国有林区内西乌力吉沟和东乌力吉沟山体之间,过火面积为2479.7亩,山体上分布植被主要为针茅草和零星的灌木。
违法行为人周某某、田某某无视森林法规,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防火期内,擅自在野外吸烟引发山火,虽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在林区野外吸烟的行为违法了《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周某某、田某某每人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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