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近日,陕西省蒲城县局就严禁向中小学生售卖卷烟一事与校园周边零售户签订承诺。严禁向中小学生售卖卷烟,如发现有此行为,立即取消经营资格。在中小学校校园内部及门口100米以内的地域,办理延续半年至一年期限,并告知尽快搬迁,如不搬迁到期不予延续。
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蒲城县烟草专卖局制定了《蒲城县2014年烟卷零网点合理布局规定》。规定指出,在中小学校校园内部及门口100米以内的地域,烟草专卖局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技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等。
根据历史遗留问题,该局给在校园内部及门口100米以内的从事烟草零售经营业务的零售户,办理延续半年至一年期限,并告知尽快搬迁。(在经营期间严禁向中小学生售卖卷烟,如发现有此行为,立即取消经营资格)到期拒不搬迁者,该县局根据《烟草专卖法》将采取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不予继续延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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