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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500多条香烟跨省销售 两人涉非法经营被刑拘

2013年09月17日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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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金陵晚报》报道  今年5月份,南京市烟草专卖局六合分局在高速公路四桥收费站,查获一辆河南牌照的汝州开往苏州的大巴车,从车中查获利群系列卷烟575条,目的是到苏州销售,涉案价值8万余元,车主李某无法提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购进证明。这批烟草被暂扣。

  9月14日下午,六合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来了4名河南人认领前期被扣押的卷烟。其中两人说,“货主是我俩,每人带了价值4万多元的香烟!”

  不过,民警几句盘问,两人说法不能印证,立马露出马脚。他们承认自己是因为朋友义气,帮朋友忙,误以为非法经营数额只要不超过5万元刑事追究标准,就不会有问题。

  记者从六合公安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运输卷烟需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在明知运输的物品是卷烟的情况下运输卷烟的行为依照非法经营同案犯处理。目前,货主孔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六合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负责运输这批卷烟的车主李某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六合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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