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六安新闻网报道 舒城一男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收售品牌香烟。近日,舒城县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该男子罚金人民币3万元。
穆某,男,安徽舒城人,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期间,穆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烟贩子手中购买专供出口的硬盒“玉溪”、南洋“红双喜”、“红金龙”等品牌香烟,并通过汇款方式支付烟款共计六万多元,所购卷烟均已销售。
舒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穆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其系初犯,主动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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