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解放牛网报道 身着统一蓝色衬衫、佩戴统一胸卡、手执对讲机,烟草稽查队员张某和无业人员杨某等人自编自演了一场山寨“跨区执法行动”。行动中,一伙人“收缴”非法中华、云烟等香烟1200余条,而最终这些香烟都悉数存进了杨某的住处。日前,黄浦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今年33岁的张某,是上海市烟草专卖局某区分局稽查支队的工作人员。去年6月,深谙烟草执法流程的张某与无业人员杨某商量后,决定开展一次假冒的跨区执法,去“弄”点香烟。很快,杨某又找来了李某、仲谋、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组成了一支临时“稽查队”。
6月9日1时许,杨某等人与张某在宝山区南大路附近集合,并驾驶两辆面包车、一辆桑车,浩浩荡荡地前往本市某公园附近展开所谓的“执法”。为了让此次“执法”更为逼真,张某从其工作的稽查队私自拿出3部对讲机,分发给杨某等人,一伙人还特意穿上统一的蓝色衬衫,佩戴统一的胸卡。而为了掩人耳目,杨某还对2辆面包车的牌照进行了遮盖。
到达现场后,一伙人发现正在进行非法烟草收购的被害人陆先生,于是杨某等人马上冲上前去以查处非法销售香烟为名,将陆先生刚刚收购来的数百条香烟全部搬上了自己的面包车。此后,一行人又在张某的授意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将另一名被害人丁某刚刚收购的数百条香烟也搬上了面包车。行骗得手后,一伙人迅速逃离现场,并将骗得的香烟藏匿于杨某位于宝山区的住处。
据被害人陆先生事后回忆,当天他共收购了中华、南京、利群、云烟等香烟数百条,但交易刚完成没多久,4名身穿统一蓝色衬衫男子就以查处非法销售香烟的名义将这些香烟全部骗走。由于4人中有1人手持对讲机,并拿出一本证件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并自称是“市经侦”的,自己也就没多想。
纸终究包不住火。仅仅过了5天,公安机关经侦查,先后找到两名参与行骗的人员。由于担心事情暴露,张某赶紧通过补登记的方式将骗来的香烟存入烟草分局仓库,并联系被害人陆先生,要求其到烟草分局按正规流程接受处理。
本想着就此可以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但警察还是找上了门。6月20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31日,杨某也前往公安机关投案。经估价鉴定,这批香烟共1253条,价值26.78万元。不久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将张某和杨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6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刑事处罚。两人系共同犯罪,应共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予追缴。
链接:烟草执法有严格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烟草稽查队员在执法中须2人以上,并经领导批准。在执法过程中所查扣的香烟,必须向行政相对人开具正规的文书,并在24小时之内将香烟运往烟草专卖局仓库。同时,执法检查中,非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执法,除由市烟草专卖局指定管辖和各级公安部门参加的执法外,一般情况下,也不允许跨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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