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标准店作为零售终端的形象代表和经营规范的窗口,从建设到运行已有一段时间,但从对各“标准店”的经营能力、品牌培育等分析差异比较大,这就需要更进一步的强化营销服务管理,重点做好四点:
一、品牌培育的重视度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信息采集及对相关数据分析,部分“标准店”客户在品牌培育的重视程度上不高,受长期经营习惯影响,在知名品牌培育上不愿下功夫,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行业相关政策宣传解释,提升重点品牌推介引导力度,使客户对培育品牌的主动性更高。
二、卷烟规范陈列的连贯性还不强,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在走访时常发现,部分“标准店”在执行卷烟规范陈列时,时好时坏,未达到规范统一的要求,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维护,尤其是对卷烟陈列出样、明码标价等方面重点维护,不断提高卷烟规范陈列的自觉性。
三、经营能力差异大,需进一步加强经营指导和协调。通过季度评优发现,少数“标准店”在重点品牌培育、关注品牌销售、季度销量、季度销售额等指标评分中,普遍分数不高,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强营销策略、市场信息、经营技巧的宣传、引导,对客户的销售、库存勤于分析,不断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
四、“标准店”员工素质差异,需加强培训与学习。受文化水平、个性特点、业务娴熟等不同,各“标准店”员工在站柜服务、品牌推介、业务知识接受等方面上存在不同的水准,客户经理更需强化行业策略、烟草法规、品牌文化、营销技巧的大力宣传,同时烟草公司也应不定期的组织“标准店”员工学习培训,使其的各项能力更标准。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