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3月15号,中央电视台的3·15晚会不知道大家都看了没有?我是从头看到结束,对于晚会披露的那些案例和内幕还真是心有余悸,其中猜猜我是谁的电话诈骗竟然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想想就有些后怕,甚至一些国外的大公司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作假,作为消费者,真有点四面楚歌,处处陷阱的无助。
好在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已经于2014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施行。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了更完善的法律保障,咱们既是经营者也是消费者,请结合切身经历和体会,谈谈在平时的经营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该如何从自身角度维护好新法,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和经营水平?减少和顾客之间因为货物质量的争端和摩擦。
广西百色零售户 马英才
做零售户,我们的身份是双重的,既要作为消费者和供货商打交道,又要作为经营者和各种各样的消费者打交道。作为消费者,我们时刻担心被供货商利用假货坑骗,因为,一旦不知真相被坑骗就会被动的把假货卖给消费者,等发现的时候,自己的信誉已经打了折扣。要是再因为不知情的情况下和顾客有了争端和摩擦,那就更冤枉了。
开店这么多年,因为质量问题,我还真被批发商蒙骗后和顾客有过摩擦,后来费了很大的精力做工作,才挽回了损失。现在想起来还有些生气,要不是今天这个话题,我一辈子都不想提起这件窝心事情。
那是刚开店的时候,卷烟还没有实行现在的直接配送,需要自己到市区批发店去购买。当时因为没有经验,农村人也实在,没想到还会有假。在批发店批发卷烟的时候,我还是很外行的问店主不会有假吧?我不要假的。老板微微一笑,告诉我不会,绝对不会给你一条假烟。得到了对方的口头保证,我购买了五条当时农村的畅销烟和其他货物。
到店里后,正好有一位朋友要烟,当时就把最上边的一条拆开卖给对方一盒,对方当场拆开点上一支,用力抽了一口,悠然自得的喷出一个个烟圈,看着对方这么享受,我的心情也很不错。
为了少跑腿,这位朋友又拿了一条准备带回家慢慢抽,开业就有买卖,我心里还很高兴,感觉批发店的老板还真讲信用,没给假烟。哪知道我高兴的太早了。第二天一大早,这位朋友就一脸不高兴的来到我的小店,把那条已经拆开的卷烟往我的柜台上一扔,很生气的告诉我,你怎么刚开业就坑朋友,你看看你这是啥烟,抽一口差点把人呛死,你要这样做生意,你的生意还是趁早关门吧。
我被这位朋友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心中纳闷,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一晚上我就成了坑朋友的奸商了?
虽然心里有点不愉快,还是笑着问对方,怎么回事,昨天那盒烟不是不错吗?怎么一晚上就变了?
谁知我这么一说,朋友不高兴了,你怀疑我换了你的卷烟?就是昨天拆开那条感觉不错,我才多拿一条,大晚上的我去哪里给你换条假烟?
我一看朋友误会了,急忙解释,不是那个意思,买烟的时候我还专门交代不要假烟,对方也承诺不给一条假烟的,这怎么就变成假烟了?难道对方坑我?你把这条拆开的烟给我留着,这盒烟也给我,我给你一盒昨天拆开的那条烟,干脆再拆开一条看看,要是还是假烟,我现在就去找这家批发店。结果拆开另一条后,不用抽了,闻着味道就不是真烟。
我没再说其他的,给这位朋友退回钱后,把拆开的和剩下的烟重新装进昨天的袋子中,告诉他现在就去找批发店的老板,没有这么坑人的,说着不给我一条假烟,这奸商说人话不办人事。
这位朋友幸灾乐祸的告诉我,人家没有骗你,本来就没给你一条假烟,只给你一条真烟,最少给你两条假烟。
我锁上门,直接带着这几条卷烟到市区找批发店理论,到了批发店,对方的店铺正好冷冷清清没有客人,我也没多说话,把卷烟放到对方的柜台上,对老板说,“您真是说话算数,说不给我一条假烟,还真做到了,拆开两条,两条都是假烟,我卖一盒退一盒,赔钱事小,顾客都是左邻右舍的,大家说我专门坑熟人,这个脸我丢不起,啥也不说了,你做生意也不容易,看着这么冷清,估计你也知道原因在哪里了,把这些烟退给你,我到别处重新购买。”老板还想说点什么。我说算了,我也不想在这里给你抖擞出去,没时间在这里耽搁,咱们好说好商量,你退钱我走人,不过我还是奉劝一句,这样做生意,时间不会长久。
批发店老板一脸尴尬的给我退钱,最后告诉我两盒拆开的没办法退钱了,我不想和对方多纠缠,拿回来一盒抽过两根的,把另一盒一根没动的推给对方,你自己也尝尝,这一盒我交学费了,少退我一盒烟钱算了。
吸取了教训,我走出这家批发店后,没有再去其他小店,而是直奔大的批发店,告诉老板,刚从哪边小店退货出来,希望老板能给我真烟,并开出收据,要是没有假烟的话,我就长期在您这里进货了,要是假烟,不好意思,我会退货后告诉所有的同行朋友不再光顾贵店了。
回到店里后,我把那盒假烟放在货架最上边,时刻提醒自己从信誉好的大店进货,并让对方书写有效的单据,保证货物的质量。我的做法被这位朋友传出去后,大家都知道我不卖假货,小店的生意也就逐渐红火起来。
后来,烟草公司实行了卷烟专卖配送上门,就再也不用担心购买到假烟了,因为我从一开始就重视进货渠道,保证货物质量,所以,经营这么多年小店,再也没有出现过因为货物质量退换货的事情。
河北零售户 李家旺
就像马老板说的,咱们零售户既是消费者又是经营着。作为经营者,咱们可以保证自己用良心做事,可是,作为消费者,陷阱就多了,特别是铺天盖地的电视广告,很多时候还是明星代言,结果呢,很多广告都是虚假广告,就是因为相信明星的人格,结果购买对方代言的商品后,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我一听说新《消法》要施行,就提前通过电脑搜索阅读了,还不错,新《消法》更全面地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要给新《消法》点赞!
我最赞同的首先是“虚假广告代言人和发布者也担责”。很多时候商家就是冲着做虚假广告的便利,编出一套冠冕堂皇的高科技的理论,把手中一钱不值的东西吹得包治百病,神乎其神,等大家发现上当受骗的时候,对方已经席卷了所有骗来的钱财销声匿迹了,随后,改头换面在其他地方重新开张骗人。让老百姓防不胜防。最终因为找不到人而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现在好了,“虚假广告代言人和发布者也担责”,以后再看广告,上当受骗的机会就少了,要是电视台和媒体也要担负连带责任,就应该不会轻易为虚假货物打广告了,消费者也不会因此上当受骗。
当然,新《消法》的很多新内容都值得点赞,因为这些条文都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相信有了新《消法》,咱们作为消费者和经营者,以后不管是消费和经营都可以有法可依了,要是天天都是3·15就好了。
河南零售户 孙海英
两位老板说得好,很赞同李老板的天天3·15的说法。
这段时间,商品质量问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不过,我可以自豪的告诉大家,在十多年的经营过程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商品质量的纠纷,如果要问我有什么窍门,其实很简单,就是把每一天都看作“3•15”,一心为顾客着想,严把进货质量关。
刚开始进货的时候,年迈的老父亲被批发商花言巧语打动,带回来一些质次价廉的货物,并神秘的告诉我,人家说了,这些便宜,可以多赚钱。我苦笑,告诉老父亲,咱们不能只看暂时的利益,要知道,村里已经有几个代销点了,本来竞争就很激烈,如果咱再为了一时的利益,卖假货,那是自己坑自己,你想,要是您自己买到假货,还会不会再去那里买东西了?
做通了老父亲的思想工作以后,我让老父亲第一时间退还了质次价廉的货物,并告诉他,一定要在信誉好,门面大的批发店进货,并且每次都要素要凭据,事先说好,让批发店保证质量,如果存在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
正是因为我严把进货质量关,从源头上根除了商品质量问题有可能造成的纠纷,用自己的诚信赢得了信誉,才让我在竞争中站稳了脚步。
事实证明,诚实守信,一心为顾客着想,是零售户经营中最明智的选择!
小结
大家说的真好,事实证明只要用心做事,守法经营,就一定能够给顾客带去好处和满意,给自己带来效益。新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益加大了保护力度,为守法经营者的利益也增设了防火墙,可以说既保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保护了合法守信经营者的利益。
新法有几个亮点可圈可点:七天犹豫期、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加大售假者的处罚力度、虚假广告和代言人承担责任。
作为消费者,对这几条新法规特别欢迎,再也不担心脑子一热购买的没用商品成为烫手山芋,更不用担心自己的信息被不法商贩拿去牟利,遭受垃圾广告的骚扰。加大售假者的处罚力度,惩处虚假广告代言人和发布者会有效制约虚假广告,消费者被虚假广告蒙骗的几率会大大降低。
诚信是立身之本、立店之基,作为经营者,只要咱们大家一如既往以诚信为本,做遵纪守法的典范,用自己的诚信维护好新法,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质优价廉的商品赢取顾客的口碑。相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去经营自己的生意,就一定能赢得顾客的信赖。相信有了新法,遵纪守法者的生意会更好做。
最后祝愿大家都成为遵纪守法经营的典范,用自己的努力做好生意,用合法手段财源广进盆满钵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