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正义网报道 专乘高档轿车,只进高档超市,仅购高档香烟,在购买高档香烟回租住宾馆后迅速调包,然后将调包后仍是原外包装的“伪劣香烟”退回超市,骗走高档香烟。近日,湖北四男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
经查,2012年6月至12月,被告人贺某某、毛某某、纪某某(均为湖北大冶人)在武汉等地购进大量劣质香烟后,先后多次租乘被告人曹某某(湖北黄石人)的轿车,至湖北崇阳、通城、通山等地,寻找当地豪华超市购买高档香烟。四被告人在进超市购买香烟时,向售货员谎称他们购买高档香烟是去送礼,并说好如果香烟没有送出去,就退回超市,退烟每条交纳10元手续费。四被告人购得高档香烟后,迅速来到他们租住的宾馆,以高超娴熟的手法将香烟外包装拨开,抽去其中的高档香烟,换上低廉的劣质香烟,再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熨斗等工具将原来的香烟外包装还原后退回超市。四被告人以同样手段作案多次,通过调包骗走“盖珍品黄鹤楼”、“软珍品黄鹤楼”等高档香烟折款1.9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某、毛某某、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共同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曹某某明知他们从事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交通工具,其行为也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