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法制时报》报道 以购买物品为幌子,乘人不备采用调包的方法进行盗窃,这是很多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51岁的詹某就是使用这种方法进行盗窃,在逃跑时被抓获。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詹某有期徒刑二年,这已是五旬的詹某第四次坐牢。
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21日11时许,詹某在海口云龙镇潘某海经营的超市,以购买烟酒为幌子,先叫营业员拿出来十多条中华牌和芙蓉牌香烟,然后以还要买啤酒、纸等物品为由支开营业员,随后采用调包的方法,乘人不备将装香烟的纸箱抬到超市外,乘坐三轮车逃离现场。后被群众发现追赶并被抓获。经鉴定被盗香烟共价值5952元。
警方随后查明,詹某曾采用同样方法在广西、广东等地施行过盗窃,曾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其出狱后不知悔改,辗转来到海南,再度故伎重施,终于第四次把自己送进了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