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新浪网》报道 难劝难罚,控烟效果打折扣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执法不力、执法不严、部门不作为,是禁烟法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的根本原因,而有效执法的关键是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刚刚闭幕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钱丽萍等14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从2010年下半年始,对《控烟条例》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执法检查。
《条例》实施两年多来,各类法定控烟场所内的吸烟发生率逐步下降,特别是医院、学校等场所收效明显,上海市民依法劝阻行为增加。
《条例》规定,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然而,执行难、特别是处罚难一直是困扰着上海控烟工作的焦点问题。谁来劝?谁来罚?具体怎么监管?吸烟就是几分钟的事,当监督执法人员赶到,可能已是人走楼空;如果禁烟场所和单位出于营业业绩等考虑不履行劝阻、劝离等职责又怎么办?
对此,钱丽萍等代表建议,应将《条例》题目由“控制吸烟”改为“禁止吸烟”;重点解决工作场所吸烟问题,将禁烟场所扩大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室和吸烟区的设立要坚持“有效分离”,不能存在直接的空气对流;增设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条款;大幅提高烟草税税率;加强香烟广告宣传的管理;明确禁烟场所单位的职责及违法后果;加大对个人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力度;构建统一的禁烟执法机构和人员。
据悉,今年下半年,结合执法检查,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会同上海市立法研究所等单位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在调研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议案的具体建议,为适时修改完善《条例》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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